此人一说话,就带有江湖气息,是那种以混江湖为荣的人。
陆军笑着与他碰了一下酒杯,两人一同喝干,相视而笑。
黑龙说:“陆军兄弟,一年了啊!古树屯变化这么大,你是不是觉得有点不适应了?”
陆军笑道:“确实有点不适应,不过,乡亲们还都是老乡亲,乡情还在嘛。”
黑龙啪地一拍桌子:“陆军兄弟,我就佩服你这一点!你说凭你的本事,何必要回到古树屯这个偏僻小山村发展呢?要是去了大城市,你肯定也能混得风生水起!要不然这样吧,咱们一起去临海发展,我给你当跑腿的,干不?”
陆军摇头:“古树屯是我的根。无论我走到哪里,这里还是我的故乡。”
“好!”黑龙大叫,“要我说,古树屯这帮人,就该感谢你!要不是你铺好了路,他们凭什么发展这么好?古树屯医院,那可是一座金山哪!看看医院周围这些人,我觉得比临海市医院那边也不差!”
“呵呵。”陆军笑了,“黑龙大哥,不要乱说。其实,古树屯能有今天的局面,都是乡亲们一步一步干出来的,更是余支书这个带头人当得好。”
余虎麦圈等人,听到陆军这么说,倒觉得心里舒服了许多。不管怎样,陆军能认可他们的贡献,他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些。
接下来,黑龙又是敬郎忠义,又是敬余铁生,麦圈等人,整个酒桌的气氛,顿时热烈了起来。
尽管大家都把郎忠义当成了客人敬酒,但真正的中心,还是陆军。
其他桌的乡亲,有不少人,也来到这桌,向陆军敬酒。
陆军酒量甚豪,凡是来敬酒的,一律干一杯!
最后,把个郎忠义给看得简直傻了眼:这家伙的胃是铁桶做的吧?喝下去有三四斤的白酒了,仍然没事人似的!
至此,郎忠义也算是真正认识了陆军,这位古树屯传说中的前支书,确实有着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在整个清河乡,麦圈、余青岚、余虎、杨金堂,哪一个不是能横着走的人物?但在陆军面前,他们竟然都乖得象猫似的,说话都不怎么敢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