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特已经在几百米外,向陆军这边招手,意思是他们需要回去了。
陆军说:“我的同伴叫我呢,我跟他们请个假,再回来陪你。”
“你的同伴?那个西方大个子?你们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去了詹姆斯教授的生化实验大楼?”虞夕一阵‘十万个为什么’。
陆军却抱住了她,在她的额头上一吻,挑挑眉毛说:“等会再说。”
然后他就回到了莫瑞特面前:“莫瑞特,我刚看上一个故乡的女孩,她是我的老乡,我要跟她一起去吃个饭,嘿嘿。”
莫瑞特转转眼睛:“老乡?”
陆军说:“是啊!出了国,所有的华夏人,都是老乡嘛!”
莫瑞特哈哈大笑:“你还真行,兰娜这段时间忙,没陪你,你就立马去找‘老乡’了,黑鬼,我佩服你!去吧。”
唰,莫瑞特扔过来一把车钥匙,然后他便带人离开。
虞夕一颠一颠地,向陆军走来:“他们走了?”
陆军点头:“走吧,我对这里不熟悉,你找个地方吃饭。”
“好。”虞夕上了陆军那辆福特轿车,很新奇地看了看,“新车啊,看来,你混的不错呢!”
陆军开起了车:“马马虎虎吧,虞夕,去哪吃东西?”
“当然是去唐人街啦!要不然,请你吃肯德基或者必胜客?”虞夕带着谑笑。
果然,在虞夕的导航下,陆军驱车带着她,来到了一处可以称为唐人街的地方,这里聚居着许多的华夏人,但从街道和楼房来看,应该属于所谓的贫民区。
可是,陆军随便停了车之后,走在大街上就发现,这里多数人讲的并不是普通话,而是粤语!
陆军对粤语很反感,他甚至觉得,粤语比英语还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