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淡定如斯:“嗯,被家暴了。”
她白了白她那双大眼睛,“得了,昨天还秀恩爱,今天就被家暴,你嫌公司狗粮不够吃是不是?”
我喝了一口咖啡,满鼻子香浓的味道,撇了撇嘴,“什么狗粮,你要喜欢,家里那只狗送你好了。”
她顶知道我的德行,嘲笑地看着我:“真的假的。”
我微笑:“当然是假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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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办一个轰趴晚宴,我其实挺想去,但是我知道回家跟他说了以后肯定会拉长脸,路上正愁怎么和他说这件事儿呢,回家才发现他还没回来。
我今天加班到八点多,到家已经是九点,只有小花在我身边蹦来蹦去,像只不知疲倦的沙皮猪,兴奋得要命,尾巴快要摇上天,我直觉有些不对,搜寻了一圈儿之后,发现那天我放在客厅书架的一本很喜欢的书,掉在桌底,缺了一个脚,已经没眼看了。
我钻到桌底捞起那本书,心里隐隐作痛,上面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那天拿到客厅打发时间,后来忘记拿上去。
才过了一天,就阵亡了。
我蹲下,唑了唑,把那只傻乐的狗叫过来,一把抱在怀里,心里想着今天要不要吃狗肉,转脸抱着那本残疾的书,胸口痛了半天。
陈深回到家,看到我躺在沙发上,安静如鸡,小花也乖顺地蹲着,可能见到了前所未有的画面,逼逼叨: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刚刚我把小花打了一顿,我在想养狗是不是一件错误的事情。”
他:“你终于认识到这个问题了。”
我:“我最喜欢的书被他咬坏了。”说着把那本残疾的书拿出来,放在他面前。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冲我扬眉:“所以?”
“我觉得有必要再买一本。”
他点了点头,好像觉得我的观点很客观,可采纳。
我:“这本签名书很难弄到。”
他瞥了一眼那本书,哦了一声。
我像看着鬼一样看着他,放平时,他早就眉头都不皱一下,说:买。
今天这是魔怔了?
我跳下沙发,再跳到他身上,树袋熊似的勾住他的脖子,晃了几下,说道:“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作者,他好像还和你们公司合作来着,我电视上看到的。”
他:“是。”
我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他:“免谈。”
我:“为什么!?”
他傲娇地说:“这个人既没有我帅,也没有我有文采,写的两本书勉强能看看,你要他的签名,还不如要我的。”
我:
无话可说。
求书事件最终以失败告终,我把小花送回奶奶家两天,意图是想让他饱尝母子分离之苦,好解我丧书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