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了,出来玩玩,”赵笠气色很不错,笑道,“老江,哥们下午总算写完初稿,不容易啊,小两个月时间才基本搞定,等着让老板看一眼,修一下,投半年后在新加坡召开的国际会议呢。”
“牛逼!”
我由衷赞了一句,不得不承认,论起做学问搞研究,我比赵笠差多了。
“走吧,进去慢慢说。”
方磊停好车,一手一个搂着我们,“小潮,你信不信,特么我从来没有超过两周不进酒吧夜总会的时候,这次算是把哥们拿住了,三周啊,整整二十天,尼玛都不知道酒是啥滋味了。”
我明白方磊说的夸张,他要是能忍住三周滴酒不沾,我江字倒着写!
但更相信方磊这段时间的确是忙昏头了,甚至丫生命的前三十年,都不见得有这么全情投入做一件事的时候。
所以说,万事开头难,一旦下定决心咬牙开始,干着干着就会成为习惯,也不觉得多么辛苦,搞不来了。
三人进去,很容易找到一个靠墙的卡座,方磊拉着赵笠和他坐一边,我则坐在两人对面。
“喝点什么?洋的?”
“别!”我苦笑着拒绝,“方哥,你和我没关系,可老赵还要回学校呢,洋酒不好散味,别明天一大早去实验室被导师抓现行,没必要的。”
“那就啤酒吧。”
方磊没再坚持,要了两打小瓶装虎牌啤酒和几个水果、小吃拼盘,三人开始推杯换盏。
我直接问方磊,“方哥,你不是说有什么事告诉我吗,现在可以说了吧?”
之前,方磊电话里语气听着不善,我还真有点嘀咕,生怕是什么不太好的事情。
“急什么,走一个!”
方磊拿起啤酒和我们碰了一下,一口气喝干,这才咂着嘴巴道,“这事儿呢,我也说不上是好是坏,其实我懒得管,但还是觉得该和你说一下的,小潮,你自己拿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