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下一刻,他却闭上了眼睛,像是不忍再面对姜越的质问的眼神。薄唇里轻微却似绝望的吐出三个字,最后的忏悔:“别杀我……”
倒下的时候,于修没有往后,而是往前。他保持一个跪着的姿势,头栽到地上,背微微驮着,是阿七罪人留个这个世间最后的仪式。
整个演练室出现凝固的气氛。
隔了半晌,于修没有听到工作人员喊停,他便自己站了起来。弹了弹身上的灰,一脸的云淡风轻。
还是姜越先反应过来,大步走过来握住于修的手,“很好,表现不错。”
姜越的手不算大,手指修长,骨节轻微突出,指腹饱满结实,掌心温热。倘若一个女子,被这样一只手握住,应当是很有安全感。
然而这是一只杀过人的手。
于修有些诧异,据他所知,这是一个太平盛世。他掀起眼帘近距离的看了眼前的男人一眼:乍看之下只觉轮廓分明,相貌英俊不可方物,年纪最多不过二十七八,一举手一抬足都星锐锋芒,掠夺眼球。然细细一看,那高眉星目之下,唇畔笑语之间,却蕴着三分此世人少有的清绝。不过这份清绝乃姜越浑然而来,只怕他自己都不曾意识过。加之他那周身的明星光芒,世人则更察之甚少。
真是一个绝妙之人。这样的人,除了让他藏在这灯光云集的娱乐圈里,于修想不出其他更绝妙的地方。他收回手,垂下眼帘盖住眼中的笑意深长,转身朝季优走去。姜越已经起了警惕之心。
每个人的身上其实都会散发出一种气场,只是大多数人的都很弱,也没什么危险性。姜越见过有那么一些人气场比较强大,每次遇见这样的人,出于职业习惯,他都会暗自审视这些人。往往都是企图心很明显的商人,明星艺人中气场雄厚者也不在少数。可以想象,作为gdevil的精英少校,姜越之前的猎杀对象都是些高智商高逆商的穷凶极恶之徒。
他曾经遇到过最为棘手的一个猎物是刚从美国安保措施最为严密的克林顿监狱越狱的变态杀人犯,对方以最骇人听闻的方式和手法在杀掉四名看守之后居然选择了民航,堂而皇之的逃走,整整一个月,国际刑警多次逮捕失败,多次眼睁睁的看着罪犯逃走,还损伤了不少的警力。罪犯的高智商和惊奇的思维是正常人难以捕捉的,最后,联邦政府向gdevil求助,以高昂的美金为报酬,唯一的要求就是死要见尸。
那是姜越的拥兵生涯中最为惊险的一次任务。他足足跟踪了这个猎物十天,不分昼夜,神经高度紧绷。这其中的艰险惊骇,与电影中那些惊险镜头想必,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在最后,姜越成功的击毙了罪犯,但对方也让姜越吃足了苦头。子弹擦过姜越的大脑右侧皮层,虽然惊险抢回一条命,但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后遗症,从此再也不能继续拥兵生涯,也不能做太过耗费脑力的工作,甚至有的时候连普通人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