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九十一章 血魔一族的通缉!

圣印至尊 淡味冰淇淋 3398 字 8个月前

众血魔纷纷附和,其中一位苍白的脸上,有着一道剑痕的王级血魔哼声道:“自从人族那灭魔联盟诞生以来,这么些年我族不知有多少血魔子弟,惨遭毒手。圣皇大人,我认为我们血魔一族不该再这样忍气吞声下去了,该到我们反击的时候了!”

“不错。这几年来,那些人类愈发猖狂。前两天,吾麾下一位高级血魔才被灭魔联盟一位长老给杀了。”

“对呀,我麾下也有好几位高级血魔身陨。”

……

众血魔再次附和,同时目光皆是汇聚在了,王座之上的血色王袍身影身上。

血色王袍身影微微沉默,旋即目光忽然看向了他下手边,坐在最前方一张座椅上的王级血魔,淡声问道:“血路王,你有什么看法?”

闻言,在场众血魔神色皆微变,不少血魔都是带着一丝敬畏的望向那坐得最靠前的王级血魔。

这是一位模样年老的王级血魔,一张脸色白且苍老,看起来已至迟暮之年,弱不禁风。但在场众血魔,却没有人敢小觑这位存在。

血魔以血脉分级,血脉同样也是衡量血魔实力的一个标准。

当然,在这其中也有一些例外。

就比如这位王级血魔,血路王。他血魔一族内,少有的一位以王级血魔的身份,却可以与一些圣皇血脉抗衡的血魔。场中,身在王座上的血色王袍身影,当然是最强的。而在他之下,便是这位血路王。

并且血路王的实力,并不见得就弱于王座上的血色王袍身影多少。而且,血路王也是当今血魔一族,包括除却在场的开元一脉外,诸多脉系血魔中,资历最老的一位血魔。

虽然血魔一族是一个看重实力的种族,但他们对于这样的老前辈,也是十分尊敬的。

此刻血色王袍身影提及他,场中顿时便安静了下来。

没有几个血魔,敢在血路王面前放肆。不仅仅因为后者的实力,更因为对他的尊敬。

听得血色王袍身影的话,血路王那闭着的苍老眼眸,微微睁开了一分,其间掠过了一丝幽深的血色,淡淡的看了前者一眼道:“老朽没有什么看法。一切依照圣皇的意思。圣皇大人要怎么做,老朽必然鼎力支持。”

血色王袍身影微微颔首,目光再看向众血魔,淡淡开口道:“吾族前些年的突起,已经惊动了一些隐世的存在。如今灭魔联盟出世,这几年虽然有无数血魔惨遭毒手,但同样也让那些隐世存在对我们的关注降低不少。当务之急,不是与人族过多纠缠之时,还是要以那个计划为主。但,本皇所率领的开元一脉,一位王级血魔死在人族手里。此事却不能轻易算了。”

说着,血色王袍身影的目光,陡然看向了场中的某几位血魔,淡淡道:“血壮王,血明王,血暗王。本皇命令你们,率领千位我们开元一脉的高级血魔精英,去找几处灭魔联盟的分部,以雷霆之势将他们覆灭。记得,选择一些离此地较远的灭魔联盟分布。此地作为据点,还不能被发现。”

“是,圣皇大人!”

闻言,三位被点到名字的王级血魔,眼中皆是露出了一丝兴奋。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大举行动了。这早已让他们迫切的想要行动一番。毕竟只要有行动,那与之相对应的,将带给他们大量的人族血食。这对于早已在此呆腻歪,一年不见得能捞到几尊美味血食的他们,自然是迫不及待。

而那些没被点到名的王级血魔,则皆有些失望。

而这时,血色王袍身影也是看向了其他的王级血魔,淡淡道:“除血路王外,其他血魔王。也在同时出发,前往各大脉系,将血刺王死的消息通知他们。路途上,若遇到灭魔联盟,皆可剿灭。”

“是,圣皇大人!”闻言,一众王级血魔皆是大喜,纷纷应声道。

“嗯。另外,将此子图像传达到各脉系,全族通缉此子。将其擒获交到我开元一脉的血魔,赏赐圣兽精血一滴!”这时,血色王袍身影忽然指向了一旁的虚空,只见其上,俨然浮现出了那先前出现在血刺王画面中,那紫衣青年的模样。

“谨遵圣皇大人之令!”

闻言,众血魔眼中皆是掠过一丝精芒,纷纷大喝。

圣兽精血,这对人类是至宝,对血魔无疑更是如此。

紫衣青年的模样,在一时间,完全被场中众多血魔给印刻在了脑海里。

……

古宗决斗场第九层,灵山山顶。

梦风当然不知道在血魔一族的某一脉据点,他已经遭到了通缉。

此刻的他,正坐在那第三角方位宫殿之前,查阅着他空间戒指内的东西。

“漂亮美观之物,此物貌似不错。”似发现什么,梦风眼前顿时一亮,拿出了一把水晶头梳。

这把头梳,是他这些年来,在古宗决斗场忘记了是斩杀谁,总之是从某位被他斩杀之人的空间戒指内找到。

此前在那殿柱空间,中年男子告知他要找亮亮的,漂亮美观之物。

虽然对此他有些莫名,但在被中年男子传送出来后,他边调息恢复间,同时也是立即着手在他空间戒指内寻找起来。毕竟中年男子那样的人物,根本没必要来骗他。

只是让梦风略有些头疼的是,他身上的空间戒指简直多的吓人。

当然,这些空间戒指自然不是他的。而是这些年,他从被他斩杀之人的手中夺来,放置在空间戒指内堆积起来的。

因为财迷,梦风对于斩杀他人得来的空间戒指,一直都是来者不拒的。哪怕是其中一些他看过一眼,价值不大的,也会被他暂且给收起来。这不,就堆积了这么一大堆的空间戒指。

一一数过来,他花了大半个时辰,才终于找到眼前这么个水晶头梳。

论起美观漂亮,这把水晶头梳无疑十分符合。

这把水晶头梳,并非是什么宝贝,只是一把用料不同的水晶。

三彩水晶,这是一种十分美观的物质。在大陆上不少实力低微,但有钱的富商,往往都喜欢购置那么些三彩水晶,拿去制作成项链吊坠等各种饰品,佩戴在身上,以彰显他们的雍容富贵。

眼前这把头梳,无疑就是类似的产物。

梦风还有些印象,曾经看过这头梳,具体是将谁斩杀,这他忘记了,不过当时他有印象看过这把水晶头梳,还想着等哪天回去,可以送给苏沐清三女梳头用用。故此当时他才将这扔入了空间戒指。

如果真按照中年男子所说,此物应该能起到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