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家知道她回来里,抓来一只鸡要杀给林语吃。
(林老三前面两个兄弟都夭折了,所以叫做老三,但也是家里现排行老大的那个。
因为小一辈不知道上头还有两个大伯,所以理所当然的叫阿爸后面的做二叔,三叔。)
林阿爸家的兄弟都过来了,大家聚在一起,准备吃一顿饭。
他们对林语很好奇,“这些年,你去哪了?
也不往家里捎口信,我们去过州城打听,也没听到你名字。”
被一众围着的林语说道:“我去给神仙打工去了。”
“给神仙打工?”
这话一出吓到了所有人。
他们可以不知道神仙人物都有谁,但不能不知道“神仙”二字。
可以不知道皇帝是谁,但不能不知道“神仙”。
神仙一词在山寨里,比那赤脚大夫,比那收粮税的官老爷还要好用。
“我去给神仙打了三十年工。”
“三十年?不是十年吗?”
“不是很清楚,我在那边生活了三十年,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你都做了些什么?”
大家都很好奇,忙活做饭的妇女都停下手来,想听一听。
“做了很多工作。”
她仔细回忆,“刚开始是做乞丐,后面就是流水线工人。”
“还有有售票员。”林语表演起来,“南站到了,南站到了,有下车的乘客请从后门下车。”
“有送外卖的。你好,你的外卖到了。”
“还有做练习生的,就是到高台上去跳舞。哟哟哟,yesok。”
“后面成为图书馆管理员,跟着抄抄写写。
最后成为一个大公子家的佣人,给大公子读书写字。
跟着大公子出差,伺候大公子衣食住行。
等大公子死了,神仙就说我的时间到了,让我回家。”
“吃得怎么样?”阿爸问。
“顿顿都有肉!”
旁人无不羡慕。
三叔大但问一句,“既然顿顿都有肉,为何你长不高?”
林语看看自己短小的身躯,说道:“我去给神仙打工,用的不是这副身躯。
它们嫌弃我力弱,给我找了个神仙的身体。
等我回来,又回到自己身体了。”
小妹好奇地问:“姐姐的神仙叫什么名字?”
“哦,它叫系统。
是个很厉害很厉害的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