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锦官城,小茶馆

晴空烈日,难敌麻辣飘香,走在锦官城街头,能够瞧见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慵懒闲适的人群,相较于沿海城市而言,锦官城的西川人民天生就学会了享受生活,随便在那老城区走一走,到处都是支起的麻将摊儿。

人们对于麻将的热爱超过了一切,到处都是“哗啦啦”的骨牌响声。

而除了麻将,我们走过的这一处广场,还有不少人在下象棋、字牌等等,我这人喜爱象棋,驻足而立,看了一老一少两人摆开兵马厮杀许久,十分过瘾。

看到了中午时分,都不用下馆子,街边的小店儿走一走,张老二的凉风,王麻子的甜水面,还有甘记肥肠粉,还有什么红糖锅盔、串串香、蛋烘糕、豆花和那麻辣兔头,简直是美味无比,让人瘪着肚子走进去,扶着肚子走出来。

特别是那麻辣兔头,那味道儿——兔兔那么可爱,我……要麻辣的,贼香,砸吧起来回味无穷。

我和马一岙两人,蹲在街边,连着啃了两斤兔头,撑得直打饱嗝。

吃饱喝足,差不多午后了,两个人溜溜达达,来到了一处不出名的小茶馆,装修和门面都很老旧,但却出了名的热闹,穿着背心和大裤衩子、拖鞋的老老少少,成群地约着,来到了茶馆里,花上一点儿钱,点一壶茶,摇着蒲扇摆龙门阵,有钱的,还能叫个小吃糕点啥的。

瓜子花生也行,能够聊上一整天,决不拉稀摆带。

因为脸上带着人皮面具,我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安静地享受着这闲适的下午,瞧见那午后阳光从茂密树枝的间隙落下,在堂前的地板上摇曳着,慵懒的心情,恨不得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我与马一岙,两人对坐,品茶闲聊,好不舒服。

聊得都不是什么正经事儿,主要围绕的,是关于噬心蜂蜂蜜的出产,自从他师父王朝安移居京城,就连那四头食铁兽都落户香山之后,那几窝噬心蜂蜜,也都换了京城户口,不过那个时候京城的雾霾已经开始初现端倪,所以出产的蜂蜜,质量已经开始呈现出了下降趋势。

噬心蜂蜜并不量产,除了少量供应给了合城居和我父母的饭店之外,其余的累积,都有天机处统一采购,用来炼丹制药等事儿,而这一部分的收益,则是我和马一岙共享的。

作为经手人,王朝安也有一些分成。

亲兄弟明算账。

行走江湖,并不是电视上那般风光,也要吃喝拉撒,也是缺钱的,即便我和马一岙手上有一些积累,但有一些定项收入,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关于合城居,听说那地界要拆了,不过招牌已经打了出去,老板娘刘娜算是用不着心惊胆战地过活了,而且房子也是她自己的,听说到时候回迁,还能赔付不错的门面房,倒也不亏。

而且她现在也重新找了一个男朋友,是“中关村应用文理学院”的一位助教,那人曾经是刘娜父亲的得意弟子,两人算得上是老相识,现如今那位助教归国之后,跟她又有了交集。

人我没有见过,但马一岙见过,说人还挺不错的,除了有一些老实内向之外,倒也没有别的缺点,是个认真做学问的人。

这样的男子,跟刘娜更加合适一些,不像是我们这样的江湖浪荡客,给不了她一个稳定的生活,也无法给萌萌做出父亲的榜样来。

当然,出于以前的情分,以及白大爷那边的关系,噬心蜂蜂蜜,我们也是不可能断的,平价供应。

这一份本来我说我来出就行,但马一岙毕竟跟人家有过亲密关系,所以也挂了一份。

两人平摊。

再有一个,那就是我父母的生意,从最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的爆火,特别是招牌的小龙虾,不少潭州本地人都会忍不住地伸出大拇指,说一声赞,而随之而来的,是生意的扩张,以及人员的增加。

对于这些,我父母都有些慌,好在马一岙的那位朋友郭大力在当地挺有能量的,鞍前马后,帮着照顾周全,倒也用不着担心什么。

我上一次跟父母通话,他们还告诉我,说有人找上门来,想要跟他们合伙开分店,搞什么加盟之类的。

我怕他们太飘了,忍不住泼了点儿凉水。

好在我父母吃了那么多年的苦,还是有着足够的谨慎,知晓菜品的口味,太依赖噬心蜂蜂蜜的调节,如果太冒进的话,会吃大苦头的,所以全部都给婉拒了去。

我与马一岙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锦官城午后微醺的风,在这小茶馆里穿堂吹过,让人昏昏欲睡,而当我都快要睡着的时候,马一岙却敲了敲桌面。

咚、咚、咚……

我睁开了眼睛,身子不动,余光却往门口瞟了过去。

门口走来几个人,领头的那人,我却是认识的。

胡八万。

如果不是特别留意的话,我可能都认不出此人来,这位墨一阁的掌门人,有着“现代沈万三”美誉的男人,可是江湖上最会做生意的人之一,虽然名气不如少林寺那位主持响亮,但在我们这个行当里,不知道的人,恐怕还是挺少的。

上次在南海观音法会上,他的表现,也着实让人侧目惊叹。

随着胡八万一起进来的,除了他的跟班小弟和保镖之外,却还有另外一群人,领头的那人,我居然也认识。

宝芝林分支、卖鱼灿这一脉的当代掌舵人。

天刀苏城之。

这是一个让人很意外的角色,因为在正常人的认知之中,他已经是个死人了的。

当初他为了获得小狗的内丹,费劲了心思,勾结黄泉引,最终却使得自己的儿子苏四惨死于恶人之手,自己也差点儿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然而这家伙当真是狠,直接假死逃遁,从此销声匿迹,却不料在这昏昏沉沉的午后,在这锦官老城街头的小茶馆里,居然就这般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这世间,说小不小,说大,却也并不算大。

说起他,不得不聊一下小狗。

当初小狗就是因为他而仓皇逃离,但现如今的小狗却是第二届高研班的魁首,成为了唐道一般的状元郎。

他也在高研班结束之后,加入了天机处实习,听说上上下下,对他的印象都还算不错。

我和马一岙因为蒙着人皮面具,气息也收敛得很死,所以即便是瞧见了人,也并不慌张,平静地端起茶来,遥遥一敬,然后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