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听到这一句,孟岚终于松了口气,他将笔放到笔架上,揉了揉酸痛的右手腕。

李秀才递过一叠纸并一本书册:“这本字帖是初学者用的,回去好好看看把字帖记熟,做到心中有数,以后写字时不要看一眼写一笔。”

孟岚翻开字帖,却见是一本颜体的千字文。而那叠纸上用红色的颜料写上了千字文的内容。

原来古代初学毛笔字和她小学时一样要描红啊……孟岚嫌弃的看了眼桌上歪七扭八粗细不一的字:[如果一上来就让我描红,绝对不会这么惨不忍睹。]

[李老师是为了让你体验一下写毛笔字的感觉,先苦后甜学起来才容易。]

[你一现代人开发的系统程序还知道该怎么练毛笔字?]

[作为一个合格的高考系统,我的程序中植入了很多毛笔字联系方法。]

孟岚眼前一亮:[有没有什么速成方法?]

路易:……[你别妄想了,学习哪有速成的,尤其是软笔书法。]

孟岚:……呵呵

“以后每日描红三页,抄写一页,次日交与我检查。”

“是,先生。”孟岚恭敬的朝李秀才鞠了一躬。

“唔。”李秀才满意的点点头。虽是商人之子在礼仪方面倒是不错,脑子也算灵光,就是玩心太重无心向学。也罢,他不过是赚个束脩,学生想学他就多教些,若是不想学他也省点心。余下的精力他也好多多温习功课,以备下次乡试。

见先生终于走了,胭脂和画眉这才上前来收拾桌子,画眉有些心疼的给孟岚揉手腕:“先生好狠心,居然让十九哥提着腕子写了一个时辰的字。”

胭脂一边手脚伶俐的收拾着,一边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生这是为十九哥好呢。”

画眉嘟了嘟嘴:“十九哥就算不吃苦也是人上人。”

孟岚笑道:“胭脂说得对,读书哪有不吃苦的,今后练熟了也就好了。若是字难看,考官连卷子都不看的。”

“真的吗?”画眉瞪大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连卷子都不看那还能考的上?”

“所以啊,有刻苦的学子为了写出一笔好字,每天写字都会在手腕上系个秤砣。”

“在手腕上挂秤砣练字?”画眉吓得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光是听就觉得手酸。”

孟岚被她的动作惹笑了,心中却记得胭脂那句“人上人”。

如今天下初定不过短短数十载,朝廷鼓励农耕,对商业并不支持,也因此商人的地位并不高。不过到了孟德金这种富甲一方的程度,社会地位自然随着财富累积而提高。但在遇到官员时,就只有任由拿捏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