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将定价权握在手里,拿捏奸商,这又是一个大杀器。
大明朝可不是后世的法制社会,还有法律的漏洞可以钻,掌握了定价权的官府会和你讲道理么,不可能嘛。官府制定一个最低收购价,你出的价格低了,百姓便将粮食卖给官府,想收粮只能比官价高一些,什么,你敢哄抬粮价么,试试看官府的刀子利不利,以南居益的性子多半会一刀两断。
定价权是好东西呀,马城得意,将一扇大门在南居益和台湾官员面前,徐徐推开。
这是明末,还是崇贞四年的明末,粮食定价权是掌握在哪些人手中的呢,奸商。马城坚决的认为在大明朝搞什么自由定价权呢,自由定价权只会导致奸商横行,尤其是涉及到救命的粮食,发国难财的奸商不要太多。将定价权收回来,日后早晚会出现物价局这种大杀器,时逢乱世,由官府掌握粮食定价权便很重要。
马城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懂官府收回定价权,将对大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只是因势利导,利用后世的知识影响这个时代,至于因此会衍生出什么样的问题,那是巡抚衙门属员该考虑的难题,久居上位,马城早已懂得为上之道,切不可事事都要亲自过问,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家去办,上位者只需要因势利导,做到这四个字便足够了。
马城能确定的是这个定价权之争,免不了会天下震动,招来士绅阶层的反弹。
却不在乎,民意反弹又能如何,能挡的住重骑兵么,真有一日老子坐了天下,早晚要收拾那帮江南奸商。
清人是如何对付江南奸商的呢,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呀。
明朝收商税,江南人不想交,一拖再拖导致大明灭亡。
后来江南人觉得清肯定会像明那样好说话,甚至比明还要好,所以清过来的时候江南人高兴坏了,以为收税的大明灭亡了,来了一个不收税的,可惜清来了以后比秃尾巴狗还横,比狼还狠,可不像明那样好说话。
想像明那样拖延不交岁,拖出去砍。
想像明那样上街示威,拖出去砍。
想私下议论,坐牢杀头。
以为清像明那样,你不交税皇帝只是骂,只是生气却不会下狠手。
清可不管这些,不听话就杀,杀到你们听话为止。
如何收税,在马城的历史知识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极好的,前世大清的摊丁入亩,也不过是将一条鞭法完善了,张居正是个大能人呀。马城曾经在万能的读者文摘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清初,是完全沿用了大明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征收田赋。
大明的一条鞭法,是把部分丁银摊向地亩征派,但不彻底,弊端较多。
清朝将一条鞭法彻底完善了,采用固定全国丁银征收总额的办法,取消了按丁按地分别征收赋税的双重标准,使征收内容、征收程序和征收方法更加简便,税负降低,有效限制了贪官污吏与土豪劣绅转嫁丁赋、苛剥百姓、中饱私囊的不端行动。其后又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完成了赋役合一的摊丁入地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培植了税源,国家税收大幅增长,财政状况显著好转。
清朝的商税有盐税、关税、茶税、酒税和当税等,税目比以前历代都多,税额也逐渐增大。万历五年,大明一年税赋收入,岁入三百六十七万两,两千六百万石粮食,未分水稻还是小麦等作物。雍正年间,清一年税赋地丁银收入三千万两,盐课加关税五百万两,粮食收入更多。
总的来说,清朝年间,货币交税提高了大约十倍。
如何收税,清人早已经给出了答案,照着做就是了,马城忍不住露出森森白牙,敢抗税就兴大狱,杀几个脖子硬的便可。
正月十五,红毛城,台湾镇军大营。
新婚的郑芝龙忙的脚不沾地,清点提取大批军械,准备等到春暖花开时装船,运往山海卫,再由山海卫运往铁岭卫。十万杆新式火铳是从葡萄牙人手中购得,耗银一百六十万两,葡萄牙人狠狠赚了一笔,却也解决了开原军的换装问题,买枪远比造枪容易多了,前提是葡萄牙人愿意卖。
这就是郑芝龙的能耐了,重金买通了镜壕的葡萄牙总督。
来自大明的定单可也让葡萄牙人大发横财,高达一百六十万两银子的定单,让葡萄牙人疯狂了,甚至打算在镜壕建兵工厂。以开原马氏多年的积累,一次拿出一百六十万两银子也很困难,还多亏了南居益的接济。
无论如何困难,第一批购置的五万杆新式火枪已经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