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目寸光。
明明知道《古惑仔》只是短暂的经历,却还为了些眼前的虚名,就脱不开身,越陷越深。
或许登道岸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不止看人本心,还看人本性。
林牧倒也不意外,说到底,眼前的“浩南哥”、“山鸡”,也不过是不到20岁,甚至刚十一二岁的小孩,随心做事,心智、城府可笑至极。
一个十一二岁的张璞,因为电影里陈浩南、山鸡的关系,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装酷说几句古惑仔话,对方就纳头就拜。
山鸡估计就是因为“陈浩南”张璞的幼稚,才与他走不到一块,甚至极为鄙视。
林牧没再理会这群货,只是悠哉坐起船来。
兴奋时,更是跑到船头上,迎着海风,大喊大叫一阵,看得船舱里一群古惑仔头皮发麻。
这货怕不是失了智?
……
林牧对澳门的了解,仅限于那首《七子之歌》,以及澳门正府每年给居民发几千块钱,作为一个在城市中辛苦打拼的苦逼,他不知为此流了多少口水。
此时踏足澳门,却是有些失望。
见惯了繁华的现代都市,90年代中期的澳门,在他看来只是一般般,只不过环境更明媚些,较之喧闹、拥挤的海港城,有一种“高端大气”的感觉。
身边的四个古惑仔保镖,倒是兴奋得厉害,四个泰拳手更是眼睛都直了,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林牧,等着老大发福利。
林牧一挥手:“找家酒店,先安顿下来!傻强,一会让联络人过来!”
虽然当地的洪兴势力,“靓坤”已经掌握许多,但也仅限于收买。
这样的手下,带带路,介绍一下当地的情况还行,真正的大事,托付不起,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告密?
汽车后视镜里,林牧看着那个一直跟随的车牌,无声一笑。
一个十一二岁的熊孩子,在同样陌生的澳门,怎么才能对付自己?
……
“山鸡!你真不去?”张璞愤怒问道。
山鸡瞧了他一眼,没说话,心里更是不屑,一个心智未开的小孩,整天装着陈浩南的样子,瞧起来就让人想打他一顿。
旁边的大天二也有些犹豫:“南哥,靓坤毕竟是我们洪兴的堂主,我们带着小弟去砍他,走漏了风声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