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算是很有满足感了。
重生这半年来,除了拿炮仗炸了下董卓,就没做下什么天惊地动的事情,唯一出彩的,就是连载了本长篇小说《武侠开端》,但也仅仅只是开始,赚点小钱,隔壁村子不认识自己的,大把都是。
虽然《武侠开端》很好看,但还是丢穿越人士的脸了。
但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个荒芜的家,变得堂堂亮亮,不光小弟小妹养得白白胖胖,就连院子里的鸡鸭,都是精神抖擞的,捡的鸡蛋鸭蛋,多的吃不完。
胖墩、江小柔不算,邻居家的小黑、雪萍,再没像以前那样经常饿得肚子疼,现在饿的时候,已经知道跑来喊一声“林牧哥”,帮着林牧烧火蹭饭吃。
一只小萝莉,绝对地信任你,绝对地崇拜你,知道并且期待着你能填饱她的肚子,多难得?
后备小女盆友+1……
不止他们,林牧虽然一人之力有限,身体力行之下,周围门前善良的大娘们,也习惯了帮助那些挨饿的邻家小孩,村里面的小孩开心笑声,也因此多了许多。
“升米恩,斗米仇”的大人规则,还没在这些小孩心里扎根。
在他们饿肚子的时候,林牧喊他们来吃饭,又不是天生狼心狗肺,不至于就这样仇视起林牧。
这也是林牧只帮助小孩的原因,村里那几个与林父关系好的二流子货,每次想来蹭饭,都被林牧毫不留情地赶走。
即使林父也在跟前,也场面上说了“中午了,小牧给小叔大伯们做顿饭”的话,林牧依旧没给一点面子。
挺好!
热闹了,幼童嬉闹的声音,也不是噪音,不影响写作。
清净了,没有酒桌上哟五喝六的酒鬼噪音,听着院子里扁嘴的“嘎嘎”声,心里更显宁静。
如今母亲回来,林牧更是放下心中最后的负担与考虑,眼看吃完饭,就悠哉地放下筷子,瞧瞧旁边的二小。
林欢双手投降:“知道咧!刷碗!该我刷咧……哥,你什么时候再给我做槐花糕吃啊?”
“槐花糕没有,想养小狗倒是可以,不过要你自己找小狗……”
“真的?哥真的能养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