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多么美好的字眼!
哪怕仅仅只是两个字,依旧能让人透过屏幕,如同嗅到一股清香粉嫩的幸福。
与之相比,诸如“御姐、护士”之类的词语,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档次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挨饿的萝莉有多可怜兮兮,填饱肚子的萝莉就有多可爱美腻,尤其是当一只萝莉,在墙角草丛中捡到一枚鸡蛋,兴奋地举到林牧跟前,期待着林牧的夸奖时,那种无比满足的滋味……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萝莉俱欢颜!
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你们这群御姐控,懂这种幸福么?!
唯一可惜的是,这些小萝莉未免太瘦了点,一个个吃个煮鸡蛋都馋得要命,只能偶尔投食,给她们勉强补充点营养。
更可惜的是,林牧低下头,看着自己此刻的身体,感觉自己就像空旷辽阔的草原一样,一眼望不到鞭,想扮回衣冠禽兽,身体都不支持。
……
因为这样的悲愤,林牧只好把精力全都放到了写作上,先前练笔用的短篇,但凡差不多的,俱都邮了出去,给自己换回了700多块钱。
近十万字,只换回千把块钱,林牧自然是有些失望的,加上为了给小弟小妹长身体,几乎隔一天买一次肉,这些钱花得飞快。
但在其他那些小孩眼里,就只剩满满的羡慕与向往了。
除了过年,哪怕是父母在家,他们也很少吃到肉,这时节也没什么“注重营养”的说法,顶多早上给自家小孩煮个鸡蛋吃。
而林欢、林婷婷,每天就抱着菜篮,跟在林牧屁股后面,蹦蹦跳跳地去集上割肉,林牧才不过几个月的照顾,他们俩就已经虎头虎脑,每天吃肉,胸口衣服上的油渍,就没有断过!
而且林牧的厨艺好,做出了肉,有时候瞧见他们家里没人,也会招呼他们吃,巴掌大的馒头,一口气能吃两个,更鲜美的却是那些素菜、肉菜,瞧起来就透亮好吃,不像自家父母,对“色香味”这些,根本不大注重。
这样的情况下,附近的小孩们,竟然还有些期待父母不做饭,这样自己就能跟着林牧吃好吃的了。
当然了,事后自家爸妈不好意思,给林牧送鸡蛋、家里树上的水果,以及其他稀罕东西的事,这些小孩就不知道了。
正常人家,都知道人情往来,若都是大人,留对方家孩子吃饭没什么,道声谢也就够了。
但林牧一个小孩,周围亲戚就不好意思占他便宜了,除了有两家爱贪小便宜的,其他一般都会回赠些食材、礼物的。
这点小亏,就没必要在意了,堂弟堂妹的,照顾就照顾点吧,计较那么深,也没什么意思。
抱着这样的心情,林牧的生活过得自然很滋润。
“嘤嘤嘤!大牧,你最近怎么这么颓废?”肉蛋变成的野鸡,从树上飞下来,落坐在院子里的小桌子上。
“颓废?有吗?”
“当然有!”肉蛋有些哀怨,“像我这样的金手指,小说中哪家主角不是万分珍惜?你呢?知道我会《惊蛰十二变》后,却是不管不顾,整天还这么淡定地写小说!拜托!能不能霸气一点,虎躯没事震一震?!嘤嘤嘤,再这样下去,我都怀疑我是个假的嘤嘤怪了!”
林牧回想了下,似乎……确实如此!
只不过,前世经历了那么多,眼瞧着父亲喝了一辈子酒、母亲苦了一辈子、自己为了生活压力,与父母离散、整日里忙碌工作一辈子,却只为房产商做了贡献……
经受过这样的经历,对再次重生的林牧来说,亲情就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不好好体验这种幸福,难道还要营营苟苟,为了那些死了花不完的钱,再一次割舍一切么?
因此,在林牧的眼中,之所以写小说,只是看重它能在家赚钱,能保证家人衣食无忧就行了。
至于以后用钱怎么办?
拜托,好歹是个重生者,提前买点企鹅股,或者在雄安买间房,没事时养养萝莉、约约御姐,不也是美滋滋?
再不济,去泡那些现在才十岁的女明星,以后等她们成名了,靠脸吃软饭,不也是很安逸……
等着吃软饭的林牧,对于嘤嘤怪自然就放任自流了,反正又没真的准备拿它当女朋友用……
……
似乎是感受到林牧想法,肉蛋伸头啄了林牧一下:“这样也好,嘤嘤怪就该整天玩,什么王图霸业、商场斗心,趁早离得远远的!说句真的,你最近不是担心肉不够吃吗?我想了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