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兴的,还是林母,一边谦虚着,一边笑得眼睛都看不到,好好过了一把“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瘾,亲戚门口送的吃食,她也不客气,瞧着那些穷家庭小孩的欢喜模样,比自己挣了一千块……嗯,五百块钱还高兴。
林母贪财,一千块未免有点太为难她。
……
邻居王春红家。
听着邻院热闹的声音,王妈只觉得羡慕万分。
手头快速地收拾着厨房,想着刚刚知道的,关于林牧的事情,王妈闷了半天,也只是叹息一声:“小牧啊妈命好……”
从她的视角往外看去,杂草丛生的院子,凌乱不堪的主屋,俱都映在眼前。
明明是很稀罕的平房,却硬是还没旁边的砖瓦房利落!
“妈!吃苹果!大娘给我的!很甜!”女儿雪萍跑了回来,分享着自己的美食。
王妈的脸上露出笑容,轻轻咬了一小口,就让闺女自己去玩了。
她从早上忙碌到晚上十点多,旁边林牧家的送礼声,在耳边就没有停过,那些小孩零食管够,都是有些玩疯了。
这样的对比差异,在晚上两家的不靠谱男人回去后,却是俱都变得相同。
一样地惹人生恨!
按往年的规矩,王妈回来后,是要和丈夫打两架的。
只不过瞧见女儿雪萍开心地拎着两斤鸡蛋回来,说是林母送来当菜吃的后,王妈就觉得没力气打架了。
打什么呢?
再打,能换回来一个好好的家吗?
再打,能让自己儿女平日里吃好穿暖吗?
她只是觉得难受、觉得不甘,半年的辛苦,都换不回儿女的衣食无忧……
无事可做,林母全身都不自在。
按以往的经验,每次回来,她可是要比外面打工还要累的,不只是做饭洗衣、拔草收拾,还要在农活间隙,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尽可能地给林牧三人纳鞋底做布鞋,免得自己离开后,林牧三人连鞋子都没的穿。
听起来很荒唐,没鞋花钱买啊,外面打工不是也寄回来钱么?
但现实永远比小说还残酷。
只能说,在这个特殊的时代,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为了获得一份更好的前途,俱都失去了太多太多。
林母现在就有些无所适从,家里的变化太大,让他先前所有的忙碌计划,俱都变空。
好在她还有准备。
“这是妈妈给你们买的新衣服,都换上吧!”林母一脸慈祥。
林欢两小欢腾雀跃,虽然觉得这衣服有些古怪,但还是很开心地穿上了新衣服。
而在一旁,林牧却是瞧得满头大汗。
淡青色的纱质短袖,同等材质的短裤,硬生生做成百褶裙般的样子,就连胸前,都是两层纱衣的女式样子。
尤其是对面的林欢,正沉浸在新衣服的欢快中,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女装大佬。
白嫩的小短腿,脆生生的胳膊,好一只女装小奶狗!
林母有些疑惑:“小牧,你不换新衣服么?”
“……不换了,我下午还要去收网,这衣服太累赘……”林牧也很绝望。
这才只是97年,他喵的香港都没回归呢,自家老妈就已经撒腿跑到了时代前沿,开始给自家儿子套上女装了!
妈,您老才是重生者吧?
惹不起,惹不起!
……
邻居二大娘家。
林母自小就赶集卖菜,眼色极活,瞧见林牧的这个样子,心里好笑,眼看着家里没事,就拿着针线鞋底,到邻居家串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