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舔包!

所以说熊孩子可怕呢,不说其破坏力,就说这种“我强就能抢你东西”的思维,就够粗暴直接,仿若玄幻小说中的配角了。

见林牧似乎不以为意,张璞直接开始威胁:“我爸是王老庄的张军!别以为你有两个枪就吓得住人了,我这弹弓可不是……”

“啪!”

从腰里掏弹弓的手被直接打中,张璞一声痛叫,弹弓就落在地上。

林牧不发一言,拿着从旁边玩具摊上顺手抓的两柄“宝剑”,对着其他四个熊孩子,披头盖脸就打了起来。

这五个熊孩子哪遇到这股阵势,林牧这个不讲“江湖规矩”的,竟然先用“兵器”,不怕被人耻笑么?

没看人家成龙,打架从来不用枪么?

只可惜,林牧才不管他们的悲愤,一挑四,乱砸乱打,只如虎入羊群,倾刻间就把对方打得哭成一片,眼泪巴巴地流个不停。

能不哭么,林牧手里的宝剑剑鞘都打裂了,如果不是两个并在一起,那金光烂烂,放到古代足以被当成天神法器的塑料宝剑,只怕就要断成两截了。

“嘤!”

似乎是被林牧殴打熊孩子的心情影响到了,肩头的肉蛋竟然叫了一声,仿佛蛋壳里的小鸡仔挣扎了一下。

林牧瞧了它一眼,也不耽误,低头就把那个弹弓捡了起来,连带着张璞裤兜里几个弹珠,都被林牧装到自己口袋里。

舔包,是一种态度。

看见包而不去舔,哪怕吃了鸡,游戏也没有一点乐趣,索然无味。

“嘤嘤嘤嘤嘤!”

林牧算是感觉到了,只要自己做些“无良”的事情,就总能引得肉蛋兴奋,这似乎是对方的力量之源。

ps:感谢鸟鸟糖、非墨靡、九啊酒、水渃轩、宇宙的奇点、梦魂千古的打赏,恭喜梦魂千古成为本书第一位打赏读者,萌冲记住你了,以后有什么斯文禽兽的角色,保证第一个给你安排,嘤嘤嘤……

“我林牧以后就是偷电瓶车,被人抓住了打,被打死,死外边,也绝不会再去写稿子了!”

言犹在耳,尤其自己的穿越,似乎还与此有关,林牧不由得有点心虚。

但瞧着身边的小弟小妹,还有时常蹭饭的小萝莉,林牧就叹了口气。

王竞泽就王竞泽,为了和毛爷爷亲近,节操扔了又何妨?

只不过,写小说不在一朝一夕,林牧还要做点事先准备,毕竟自己这个七岁的身子太娇嫩了,租碟店老板甚至都不问问自己是否“看片吗”。

四个小家伙对此倒是没有在意,跟着林牧满街溜跶。

这一天玩得尽兴,林牧的心情,也终于轻松了下来。

戏台上,五个人直接爬到两侧,仅隔两米远地看着大花脸唱戏,探头探脑到后台化妆处看,只要不闹腾,人家也不管。

戏台是木制的,下面有一米五左右的木柱支撑,那些拿个碗摇色子的老头,就不停地招呼着小孩过去玩。

压大小,一毛一毛的摇,两个铁瓷碗,就能把小孩兜里的一毛、五分的硬币骗了去。

还有那捣球的,跟sh滩卖烟的木架子差不多,右面一个球,可以往左边捣,捣进哪个栏,就能拿多少钱。

这个看着更诱人,10块50块的,每次试的时候总能捣出个好彩头,但真花钱玩时,球却又一直进那个空白栏。

前世的林牧,就在这上面砸了一块多钱,甚至要求那老头不碰那木架,可惜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里面的机关。

戏台是“赶会”的必去之处,另一处必去的,就是“套圈”了。

场地上一个空场上,放着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少的是一包方便面,多的甚至还有大布娃娃,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只黄蓝相间的鹦鹉,瞧起来分外喜人。

鹦鹉吸引了全场人的焦点,鸟笼边还有其他东西,瞧起来喜庆无比,每每总有自行车轮胎圈半套在这一堆东西上,可惜套不完全,人家就不算套上。

这东西纯粹就是扔钱的,不过林牧也没小气,两块钱,换了十个自行车轮胎,看着四小兴奋地跑着圈子,寻找合适的位置套鹦鹉。

一个个小手从林牧手里接过轮胎,又一次次在兴奋中转为遗憾。

“鹦鹉!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