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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多,村间的小路上。
“小仓娃我离了,登封小县”
林父哼着戏调,刚刚在村头“金权饭店”喝了酒,酒友喊自己去旁边例行泡澡时,看到酒店鸡肉的林父,却是想起三个儿女平时最喜欢吃鸡腿,林牧也已经啃了一天多的方便面,就打包了根鸡腿,哼唱着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见到的村民,俱都是打着招呼,林父笑脸相迎,只觉得生活滋润。
林父识字,一个70后能识字,在当地已经算是文化人,加上他会来事,酒桌文化课满分,整日里与村里“有头有脸”的那群人吃喝,而且还在村大队做事,说话“顶用”。
因此,虽然林父也好吃喝,但在村里的人缘倒是挺好,村民有什么事情想办时,也大多找他帮忙。
今天的村民,让林父觉得有些意外。
尤其是眼看走到家门口,二大娘见了醉薰薰的他,却是没如往常那么随便说话,而是瞧了瞧他手里的鸡腿,叹了口气:“小牧多好个孩儿,伟你可心疼心疼他吧!”
林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刚一进院子,就闻到厨房透出一股淡淡的豆油面香。
“开火了?二姐来了?”
几步走到正屋,林父更是疑惑。
里面没有自己想象的二姐,但却已经有了极大不同。
堂屋里散乱的啤酒瓶子,已经不见了踪迹;横七竖八的桌椅,也都摆正,擦得干净。
碗盏的碰撞声,从后院传来,林父摇了摇有些醉的头脑,跌跌撞撞地走过隔墙的门户,就是一呆。
只见压水井边,自己那七岁还显得有些瘦小的儿子,正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身前的两个盆里,一个正在刷洗脏盘子,另一个盆里的碗盏,却是已经干干净净,莹润的瓷器,让人心里就透出一股舒服来。
“你……你饿了没?吃……吃鸡腿!”
林父只觉得酒气上涌,头脑一阵迷糊,自己那个平日里就知道看电视的儿子,会洗碗了?
说起来似乎无法理解,但对于小孩来说,刷碗洗衣服、甚至是系鞋带,如果没有长辈教着,确实是难以做到的生活技能。
说完这些话,林父把塑料袋往林牧手里一放,就跌跌撞撞地往着东间睡觉去了,只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林牧。
顾不上去想父子间的关系,林牧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洗了干净,又压了桶清水,取了些面在瓦盆里,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和了块干硬的小面团。
把大面团切成几个小的面块,扯宽扯长,放到一边,又切了根葱。
林父长年在家吃喝,林牧家的厨房,自然不会缺葱。
坐在锅台前,林牧有些生疏地引燃一把麦杆,填到灶肚里,小心地稳住火后,见铁锅里的残余水汽慢慢消失,就小心地往里面倒了些豆油,整个厨房,顿时散发出一股诱人流口水的香气来。
“咕咕……”
揉了揉肚子,林牧见油热了,把葱放进锅里翻炒了两下,便倒了一瓢水进锅,盖上了锅盖。
长舒了一口气,林牧坐在锅台前,慢慢地填着火,明暗的炉火前,思考着未来的生活。
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兜里,有林父给自己的两块钱“饭钱”,够买四包“小保姆”方便面。
面袋里,大概还有三斤多面,自己省点吃,也能熬个四五天。
那三四十瓶“南街村”啤酒瓶,是啤酒瓶里的“贵族”,一个瓶两毛钱,大概能换八块多钱。
大概够自己吃一个星期的。
至于林父,他在外面自有地方吃饭,不用林牧操心。
七天之后呢?吃什么?
林牧实在懒得理会现在的林父,甚至都不想与他说话,心里更是有种置气的感觉。
“我就是去偷赵寡妇的私房钱、抢小女孩的买糖钱,也不会跟他再要一分钱!
现在是春天,地里倒是能挖些野菜……
花两毛钱买把鱼钩,说不定还能钓几条鱼……
村口沟里有一块淤泥地,那里应该存着许多泥鳅、黄鳝,不过要当心其他坏孩子抢,毕竟我现在还是个七岁小幼齿……
对了,家里有小麦,我把麦淘淘,村口有打面的,不过淘麦、晒麦,可要抓紧,家里的面不多了……”
“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