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纪陌原只是随意一叹,毕竟宋乔看见叶君侯死去时的忧伤并非作假,谁知听见这话宋乔的眼神却是一暗。

“我认识深黑的时候他还在都市频道,那时候他文风不像这样,又爱写纪实文学,扑得特别惨。不过,他比我会适应环境,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后来改了频道,认真研究热门题材和剧情,终于是混出头了。”

“叶三是深黑第一本书的主角,可能也是唯一没有关注任何数据,只凭自身喜好去写的角色。后来有了名气也忘不掉,写《夜色传说》时就用他做了主角,想让他也跟着自己享受一下苦尽甘来的滋味。那时候我劝他,男主就算混乱邪恶也得有一些人性,偏巧我写的剧情太正,他做的人设太邪,我们俩互相改了几次大纲,这便有了现在的叶君侯和常辉。”

所谓同行是冤家,大部分写手从不敢和同行讨论详细大纲,宋乔知道深黑愿意和自己交心,除了认识多年的情谊,也是因为自己早就放弃了写手这行,就算一年后有些意难平地又回来玩票,终究再不会投以太多精力。

自己用心血写出来的东西,谁又能真正不在意呢,就算是决定退出的他,醉梦中不也是一听见自己主角的声音就没办法再逃走了么。

“第一本用心写的书,第一个倾注感情的角色,即使当年文笔白得不能看,评论区一天都刷不出个人来,和别人认真谈论还有种公开黑历史的羞耻感,可是,在写手心里终究是不一样的。”

确定自己正背对着纪陌,宋乔这才收了脸上和气的笑容,神色有些落寞地给已经躺下的魔主洒下一把土,说话时却仍保持平淡口吻,仿佛他这样的大人早已不会因为什么爱啊梦想啊之类的东西有多动容。

“苏格、常辉、叶君侯,这三个天人都和你有着创作关系,难怪那样混乱的情况也能召唤成功……”

轻叹一声,纪陌并没有告诉宋乔自己可以通过无厌看见周围一切景象,现在的他已经知道该在何时保持沉默,只是故作轻松地问,“要告诉大祭司你来了吗?说不定他会高兴地送你一屋子鸽子。”

“现在的我没办法再用唐宋元明清这个笔名。那时候我还在读研,没进过社会也不曾和人做过复杂交流,心思单纯又正直,浑身都是书生意气,读者怎么评价我的——男频中的一股清流。”

对期望再见到清流的人而言,如果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滩浊水,那还不如让它永远保持在干涸的模样。他现在又不是必须时刻抱着爱和正义才能活下去的倔强学生了,只要这样暗中看着苏格,心里默默叫一声儿子,就已经是最好的收获了。

“唐宋元明清写不出《权臣》,魏晋南北朝也写不出《至圣先师》,终究还是不同的。”

明白这是嘱咐自己别多嘴的意思,纪陌本也无意管闲事,只是想想苏格的手段,仍是淡淡警告道:“宋先生,我劝你别小看大祭司,等他忙过了这一阵,你可得小心了。”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主角么?苏格心思单纯得很,哪懂这么多弯弯绕绕的。只要他顶着深黑的号,这耿直儿子肯定发现不了。

并没有十分在意纪陌的话,宋乔不愿再谈这个话题,这便笑道:“别说我了,你呢,笔名是什么?”

这个人是不是忘了苏格已经和常辉那只老狐狸共事了三十年?

怀疑地瞧了瞧他,纪陌到底没再开口提醒,反正以苏格的性情再怎么坑爹也就是用翅膀扑腾两下,到底不会真拿“神”如何。想到这里,便在对比中又胃疼了起来,只冷漠地回应,“我只写过《白鹿青崖行》这一本。”

“等等,你——”

待到话出口,纪陌才想起自己犯了何等错误,他现在的确是个正经人,但取笔名的时候可还是个思维跳脱的青春少年,现在夜明君也在,若是说出那个名字实在是……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自己笔名的独特程度,只一听书名宋乔就满脸不可思议地说出了那个羞耻的笔名,“寂寞少/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