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很乖巧,不知是本性乖巧,还是被他“养”的乖巧,还是说那种乖巧是因为“怕”他。只不过“怕”这个词,从未在他脑海里出现过。
气氛开始尴尬起来,是过去他们在相处八年的时光里从未出现过的。
孟鹃从沙发里站起来:“我、我行李还没收拾,”她指了指她房间的方向:“我、我先回房间了。”
他没说话,只抬头看她,短暂的视线交汇,他便看见她眼神闪躲地绕过茶几,从另一边走了。
他想起不久前,其实也很久了,他坐在沙发里,翘着腿,脚尖触到茶几的边缘,明明她可以绕过茶几从另一边走的,可她却拿脚尖搡他的脚,会一点都不怕他地说一句:“我要过去。”
这些小细节,都如潮水般涌现在他的记忆里,鲜明的对比下,他不由轻蹙眉头,还是说她在英国发生了什么……
深冬的天总是暗得特别快,刚六点,还没完全暗下去的城市就被璀璨的霓虹点亮。
一辆骚红色的跑车停在斑马线前,副驾驶的女人伸出纤纤玉指,漂亮的食指指尖在方向盘下的那条腿上勾着圈。
“丁少,你干嘛老看手机嘛……”女人委屈,娇滴滴地说:“手机比人家还好看吗?”
主驾驶的男人轻笑,一脸匪笑的脸上带着几分漫不经心:“路上别玩火。”
女人不收手,在继续:“人家可以帮你..”
丁商宇那原本慵懒地靠着椅背的后脊突然绷直了几分,滑动手机页面的拇指突然顿住。
直到手机屏幕暗下去,他才恍然回神般地扭头,嘴角的笑意没了,逢场作戏的柔情蜜意也没了:“我还有事,改天再约。”
腿上的那只白嫩小手突然一僵,女人咬唇,楚楚可怜:“可你说好了带人家去吃饭的。”
刚刚还一脸正色的他突然又轻笑了一声,他抬手,大拇指的指腹在女人微微嘟着的烈焰红唇上一抹,女人的下唇顿时花了。
他看着沾了一指尖的红色,慢条斯理抽了张纸巾,他擦手的动作很优雅,却又毫不掩饰眼底的嫌弃,他嘴角微勾,“下次别涂这么红的口红,”他将纸巾揉成团,扔在了中控台,扭头看副驾驶的女人,声音虽温柔,音色却冷:“更别咬唇。”
这个男人花名远扬,沾染过他的女人却总摸不清他的喜好。
明明上一秒还温言细语极具宠溺,下一秒就对你弃之如敝。
女人有火不敢言,乖巧听话地下了车,车门刚被关上,一个油门,低沉却又炫耳的引擎声盖过了从女人嘴里跑出的一句“混蛋”。
今天是周日,哪个酒吧不在纵谷欠,唯独“勿忘我”酒吧逢周日的时候会关了舞台上方的镭射灯。
轻缓悠扬的英文歌在酒吧里飘飘荡荡,一身黑色得体西装的丁商宇推开厚重的玻璃门,目光睃视了一圈,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四人卡座里。
他垂在身侧的双手微微蜷起,原地驻足了近两分钟才抬脚。
距离一点一点拉近,他脚步不由得放慢了,他看着两米远的地方,那个消失了有半年的姑娘的侧脸,忽然就红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丁商宇:你可以像她,却又不能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