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很快为我们拿来了啤酒。我和林达浪一人拎过一瓶,启开瓶盖,一口气就闷掉了半瓶。
和我们相比,队长就要小家子多了。这货拿了一只不大点儿的啤酒杯,倒了一杯之后,确不着急喝。按他的说法,凉啤酒伤胃,必须先放一放,等啤酒接近于室温了再喝。
“没想到队长办案子爽快,喝酒竟然这么的婆婆妈妈。啤酒必须就得喝凉的,喝这种一进到肚子里,五脏六腑都跟着打哆嗦的感觉。”
看着队长看着眼前的啤酒卖呆,我有点儿忍不住的调侃队长。
这一次,林达浪终于跟我站在了统一战线,这货举起剩下的半瓶酒,跟我做了一个碰杯的动作,说到:“牧哥你是不知道,到了队长这个岁数的男人,必须要懂得保养。这才哪儿到哪儿呀,上次和队长喝酒,这家伙恨不得往啤酒里塞两个枸杞呢。”
林达浪这个啤酒里加枸杞的段子,着实把我逗得够呛,差点儿一口啤酒就喷了林达浪一头一眼。
如今餐也点了,啤酒也喝了,我们总算是有经历聊点儿正事儿了。
“队长,你说咱们下一步怎么办?就等着邓柳诗给咱们答复?或者,咱们干脆说咱们刚脆采取强硬的手段,要求邓柳诗不管那个什么所为的行业操守,要求他直接提供给咱们一份看过医患报告的人员名单?”
我虽然可以理解心理医师的那些职业操守。但是我们的案子也得破。而且刑法中也有着规定,不管任何职业,任何的原因,涉案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为我们提供一切详实的信息。我们是有权让邓柳诗直接告诉我们看过那份医患资料的医师,直接绕过邓柳诗,去找那些家伙的。
邓柳诗之前已经暗示过了,那些医师们全都是行业内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如果这么简单粗暴的行事,恐怕有很多心理学专家的招牌,就要砸到地上去了。但是不这么简单直接,我们的办案效率,很有可能会受到影响。
队长一边用手握着玻璃杯壁,在感受这啤酒的温度,一边慢条斯理的说到:“这事儿不能急,别招惹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先拿到那份医患报告再说。”
啤酒的温度终于上升到让队长满意的程度,这家伙端起了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而且,我认为,这案子很可能与移情与反移情有关。和其他的心理学医师,可能没什么关系。”
我的意思是怀疑有反社会心理的心理医生看了岳清的报告,报告中的内容,激起了这位反社会人士犯罪的欲望。这位心理医生按照医患报告中的记录,实施模仿型犯罪。
我的这个意思,队长应该能够明白。但是他口中所说的移情与反移情,这几个字过于突兀,我实在是t不到。我只知道队长所说的,是一对心理学专用名词,但是具体什么意思,我就说不出来了。
我t不到,但是林达浪这小子可是犯罪心理学专家。这家伙连连的点头:“没错,这就是移情与反移情。”
我本来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这个时候再一提吃,每一个脑细泡都变得散乱起来,脑子都快要断片了。
我跟队长摆摆手:“不行了队长,我这脑子都已经超负荷了,再不吃东西,脑细胞就大量死亡了。到时候我可能就半脑瘫痪,智商都快赶不上林达浪了!”
一旁的林达浪听到我调侃他,立马就不乐意了:“牧哥你瞧不起谁呢?就咱这个智商,开方之后,比你还高八倍,扣出六个脑细胞出道算术题,够你想一宿的。”
跟在我俩身后的贾副队一声冷哼:“你们两个还有心情插科打诨,看来还是不饿!”
我赶紧反驳道:“怎么不饿,就是因为太饿了,我俩才逗逗闷子,转移一下注意力。要是再不吃饭,我随时都有可能低血糖晕倒了!”
副队又是一声冷哼,没有再说什么。
我们几个出了大厦,来到了大街上。贾副队和苏湘他们中午已经在局里吃过了,这会儿赶着回去干活儿。英科长的尸检报告,并没能让我们知道其他受害者的身份,副队他们就只能采用老办法,在传统媒体上发布,希望知情人能够主动跟我们警方联系。
s市的纸质媒体和电视台都特别的配合,其中s市的日报使用了半个板块,向市民们发布了公告,s市的电视台更是二十四小时在屏幕下方有滚动字幕,而这两处公告中的联系人,全都是贾副队。
听苏湘说,这两天贾副队忙的都脚打后脑勺了,每天至少要接听上百通的电话。虽然热心打电话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的知情人,确始终没有出现。绝大多数的通话者,无非是反应自己的亲朋好友失踪了,想要反过来从我们这儿了解消息。
也正是因为这样,贾副队的工作进展很慢,她每天几乎都在给来电者反复的解释,我们市局刑侦队主要处理重大刑事案件,家里人失踪,必须要先到当地的派出立案,会有相关的人员调查的。
我们也能理解自己的亲朋好友失踪,来电者心中的那种焦急不安的心情。甚至还有很多来电者一口咬定,自己亲戚朋友的失踪,和我们在西山水库发现的连环杀人案,一定有着某种牵连,让我们务必在处理案子的同事,帮忙找到他的亲友。
对于这些来电者的要求,贾副队真的是哭笑不得,只能好言好语的相劝。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两天接的电话,快要赶上他这辈子的通话数了。
得知贾副队这两天过的如此的凄惨,我非但没有任何的同情,反倒心理还有些暗爽。这案子基本是我、队长和林达浪的现场三人组在跑腿,之前我还有点儿不太平衡。不过知道贾副队他们也没闲着,我心里就舒服多了。
我们目送副队他们上车离开,我们几个才考虑填饱肚子的问题。索性这附近都是写字楼,上班的白领多,吃饭的小饭馆自然也不少。我们几个随便找了一家面馆,准备先吃饱了,再考虑下一步的问题。
这家小面馆在外面看丝毫不起眼,已经被太阳晒得变了色的招牌,配上不怎么明亮的玻璃,怎么看怎么觉得破落陈旧。然而进了门来,里面密密麻麻的食客,差点儿吓了我们一条。
面馆是由民居改的,面积不打,我目测了一下,撑死也就一百多个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