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第三起命案

谋杀游戏 暮雨年华 3276 字 11个月前

几位工作人员凑上前来,眯着眼看了好久,才有人犹犹豫豫的说道:“看这身打扮,这好像是我们这儿的业务经理,葛布。”

“对,绝对是葛经理。我记得,她昨天就穿着这样的外套。而且……”

另一个工作人员好像响起了什么,激动的一拍巴掌。但随即,他的神情一边,赶紧闭上了嘴巴。

他的这副多变的表情虽然怪异,但却并不难理解。这家伙应该是想到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细节,但他之所以会闭嘴,恐怕是不希望那位葛布经理,成为我们的重点怀疑对象。

虽然这份监控录像是黑白的,但是从录像上,还是能看出这位葛布有着傲人的身材和秀美的脸庞,眼前的这位员工,很有可能就是葛布的追求者。

我直起身,在这位员工的肩膀上拍了拍,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说道:“兄弟,我可以告诉你,杀害柳大华的凶手,很有可能和另一起凶杀案也有关联。我们为了抓捕这位凶手,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我也不瞒你,这位葛布经理,确实是我们的重点怀疑人。如果你真的知道什么,那就说出来。这样对我们、对你,甚至对葛布,都有好处。”

顿了一顿,我又补上一句:“如果你知情不报,或者故意提供假信息,误导了我们。那我们就只能教教你,什么叫做包庇罪和妨碍公务罪了。”

这位工作人员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脸上还带着初入社会的青涩,并没有太多的阅历。被我这么一吓,就老老实实的交代:“录像上的这个人,确实是葛布经理。除此之外,葛布经历今天也没有上班。我给她发短信,她也迟迟没有回复。”

看来我之前的猜测没错,这小子果然喜欢这个葛布。葛布今天没上班,短信也不会,很有可能是跑路去了!

我们想要将葛布缉拿归案,其实并不困难。只要从s市的各处交通站点调取监控和实名登记表,马上就可以得知她出逃的路线和交通工具。如果足够顺利的话,要不了几个小时的功夫,我们就能将葛布缉拿归案了。

我刚想要开口,现场突然传来了一阵手机铃声。

老土的《月亮之上》和弦响起,我马上就意识到,是勾慎警官的电话响了。

勾慎拿起电话看了一眼屏幕,然后对我们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是刑侦队的勾慎,有什么事情?”

勾慎以一副正式的口吻,字正腔圆的说道。

电话刚接通一秒,勾慎的脸上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什么,又有人死了?这次死的是女性,东大街和榕树街的交叉路口……好,我知道了,我们马上就赶过去。”

勾慎一边复述着电话里的话,一边连连点头,也不管电话另一端的人,是否能够看得到。

眼看勾慎要挂断电话,队长一把按住了他拿电话的手:“问问他们,死者的姓名!”

虽然不明白队长为什么要这么问,但勾慎还是按照队长的吩咐,鹦鹉学舌的问了一句。

“死者……叫葛布!”

再得到答复之后,勾慎整个人都僵住了,傻愣了半天,才磕磕绊绊的对我们复述道。此刻勾慎一脸诧异的表情,完美的表现了,什么叫做呆若木鸡。

队长长长叹了一口气:“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一环扣着一环。走,咱们先去看看现场吧。”

队长不明说,我们也已经没有心情再多问。我们木然的跟着两位队长,向外走去。

这一路上,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

又一起命案发生,让本来已经明朗的案件,再一次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在没有接到那通电话之前,我们都认为,杀害柳大华的凶手,一定就是这个出现在录像上的葛布。

但是葛布的死讯,又为这一切,蒙上了一层疑云。

如果说杀害柳大华的凶手,是葛布,那杀害葛布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最早的“食杂店密室杀人案”和辉煌滑冰场杀人案,以及葛布的死,这三起案子,到底是独立的案件,还是真的如队长所说,是有关联的?

勾慎坐上了第一辆警车,在前面带路。我和胖子张顺又一次挤上了一辆警车的后座,只是这一次,我俩已经没有了谈天说地的心情。在沉默的气氛下,几辆警车呼啸着驶过夜色笼罩的马路,留下一连串的轰隆声。

警车大约行驶了二十多分钟,终于在两条主干道的交叉路口处停了下来。这里就是发现命案的现场。

透过车窗,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道路旁的人行道上,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我们下了车,第一件事儿,就是和交接工作的片警们,了解情况。

向我们汇报情况的,是一位鬓角都有些花白的老警察。

“今晚九点十分作用,我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附近的居民刘女士在遛狗的时候,在绿化带中发现了一具死尸。我们接到电话,马上出警,并且将案件上报给了你们。从死者随身携带的手机上,我们已经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

老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队长就抢着说道:“死者名叫葛布,是辉煌滑冰场的员工。”

老警察的严重闪过一丝惊诧:“没错,你们……已经知道了?”

队长没有说话,而是侧过身,对勾慎打了一个眼色。

勾慎心领神会,走上前对老警察说道:“刘叔,辛苦你们了。那位遛狗的女士呢?我们有些问题,想问问她。”

老警察的脸上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对我们一指到路旁的救护车:“你们现在恐怕是见不到人了。那位报案人受到了冲击,导致心率失衡,现在正在车里吸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