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到了现场之后,发现食杂店的卷门根本拉不起来。有人在卷门的内部增加了锁头,使得卷门只能从内部打开。从卷门处无法进入房间,我们只好联系了专业的开锁人士,希望经由楼道,打开101房间的防盗门。”
“但是专业人员发现,防盗门的锁心被人用铜铸死,根本就无法打开。从锁心周围的锈迹来看,折扇防盗门确实有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了,应该不是近期才铸死的。随后102的邻居也向我们证明,陈友光在将民居改为食杂店的时候,为了充分的利用面积,将前厅、客厅统统当作了货仓,因为客厅里都堆满了货物,这扇防盗门自然不方便使用开启。为了防贼,陈友光索性就将锁心铸死,让折扇防盗门再没有了开启的可能。”
在勾慎重复案情的时候,我们几个都聚精会神的盯着他,生怕落下任何一个细节。只有队长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三口两口扒拉完餐盘中的饭菜,又老神在在的去食堂窗口添了一碗汤。
等到汤也喝的差不多了,队长终于放下碗筷,打断了勾慎的话:“除了这两道门,房间的那些窗户,也都是反锁的喽?”
勾慎点了点头:“不仅仅是反锁。因为周边治安不太好,小偷小摸的事情经常发生,为了防盗,陈友光还在窗户的外侧增加了护栏,凶手根本不可能是由窗户入出。事实上,我们警方为了进入到案发现场,都是找来了汽锯,锯断了围栏,才进入到房间中的。”
队长没有在说话,而是摆了摆手,示意勾慎继续说下去。
“我们在进入到房间之后,发现死者陈友光腹部有贯穿性伤痕,大失血而死。从伤口来看,凶器应该是一把餐刀。死者一只手捂住伤口,整个姿态呈现匍匐状,应该是在中刀后,曾经尝试过自救,但是因为失血过多,进入了昏迷状态,最终大失血而死。初步尸检后,我们认为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
“致命伤的伤痕深浅一致,而且在现场也并没有找到作案的凶器,所以排除了自杀身亡的可能。案发小区相对老旧,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成了,所以小区内并没有监控系统,也不知道凌晨时候,有什么人到访过。”
说道这里,勾慎颇有得意的看向了队长:“现场的情况就是这样了。我大概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想通了这起案子。估计等我回s市的时候,干警们已经按照我说的大概方向,排查出凶手了。怎么样,白大神探,说说你的想法?”
我将勾慎所说的线索,在脑海中重新排列了一下。
首先房间的四周密闭,房间中又只有受害人一人。凶器消失,说明这并不是自杀式行为。凶手显然是行凶后,带着凶器一起离开的。但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凶手如何离开这个密闭的空间的。
勾慎也并没有提及,在房间内发现有任何的机关,可以实现隔空杀人。
种种迹象都表明,这确实是一起密室杀人案件。有人将这种只存在于小说当中的伎俩,搬到了现实当中!
“别说我对你不够意思,这一次为什么你能被调到a市当队长?那是因为我知道领导在你我和之间二选一,我就主动跟领导表示,我想继续留在s市。不然的话,a市刑侦队队长的头衔,还不知道落在谁的头上呢。”
勾慎继续说道。
队长不屑的一撇嘴:“呵呵,你不主动放弃,领导就会选你了?领导是选警局精英,又不是选关怀的对象,看谁傻给谁。”
勾慎一瞪眼睛:“白瞎子,看来你不仅被化学试剂伤了眼睛,连脑子也一起坏掉了。论成绩和荣誉,从警校到现在,我哪一项比你差了?”
这两个人又一次杠上了,我们其他人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好戏。这一段时间以来,队长在刑侦队已经建立了绝对的威望,一般情况下,我们根本不敢违背他的话。今天突然出现个敢跟他呛声的勾慎警官,我们都觉得挺新鲜。
“狗剩,你脑子里有多少脑细胞,你自己不知道?不说别的,就我们最新侦破的这起连环分尸案,你能在五天之内破案?”
队长轻描淡写的一撇嘴,要多轻蔑有多轻蔑。
“白瞎子,你别穷得瑟。那起案子的结案报告我看了,案情传的神乎其神,实际上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我在s市刚办的一起案子,比你那个要费解的多。我说出来,准能把你难住。”
这个勾慎警官性格和队长差不多,都挺愿意显摆。可能有才华的人都这样,恃才放旷。
一听到案子,队长整个人瞬间精神了起来:“能有多难,说来听听!”
我们几个也一同看向了勾慎警官,想要看看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难案,到底能难到什么程度。
勾慎并不着急说话,这家伙先是端起汤碗,一口气将紫菜汤喝了一个底朝天,润了润喉咙后,才慢条斯理的说道:“这是我来a市做报告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也是我入职这么多年以来,接触的第一件密室杀人案件。”
“密室杀人案件?您不是开玩笑吧?”
原本在一旁胡吃海塞的林达浪猛然停住了进食,这货抬起头,一脸的不可置信。
其实不仅是他,我心里也在纳闷,这种被推理小说家虚构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