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遇安看着司令疑惑的目光,说:“你见过他,子均,他很帅很绅士对不对?”
也不知道狗类社会会不会有同性恋,就算有的话应该也是比较少数吧,因为听到陆遇安这么说的时候,司令本来就又圆又大的眼睛变得更加大更加圆。
陆遇安的声音也变得有些伤感,他说:“你在墓园附近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也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子均的墓地,他在墓碑上的照片特别帅,那张照片是我给他选的,白衬衣黑西装,没有打领带,特别有魅力……”
说到这里的时候,陆遇安有些哽咽,他说:“我去拿瓶酒,算是庆祝你回来!”
陆遇安再回来的时候,拿了一瓶红酒一个酒杯,当然也给司令拿了一些狗粮。
喝了一杯酒,陆遇安继续说:“你应该没有见过子均的照片吧!如果看到,你肯定认不出来,或者说不敢相信。他那么年轻,那么有朝气,还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可以在最美好的年华就这么走了!”
司令趴在地上,嘴里依然发出呜呜的声音,大概也是难过吧。
陆遇安说:“算了,现在说这些惋惜的话只会让自己更加伤心!我们来说点高兴的,这两年我赚了特别特别多的钱,可以给你买很多很多狗粮,你可以生很多孩子,我都养得起。不过你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应该也生不了了吧。”
说着说着,连陆遇安都没有意识到,他有点像是胡同里的大妈,没事儿就议论别人这么大年纪还没有结婚生子。
陆遇安摇曳着手中的高脚杯,看着里面按红色的液体不停的晃动,又说:“很久以前,我还天天被人欺负,被窝里被人放蛇,衣柜里被人放老鼠,书包里书包里还有一些我根本叫不上名字的动物尸体,那时候我特别希望自己能够快点长大,变大变强。”
现在,陆遇安已经变成他以前希望的模样,他已经强大到就像穿着一身铠甲,没有人可以轻易靠近他,更别说伤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