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
明初设置的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三分各省军政司法权力的体系,后逐渐被巡抚制度接掌,巡抚常常成为各省权力统一的最高长官。
而在汉唐集团的管治下竟然是以镇、市两级制存在,几万人便是一个镇,配上一个镇长一个副镇长,一个巡警所所长,副所长,下面配以若干办事员;市级呢,则是十数个镇组成市,这多是汉唐集团人担任,不同与大6,竟然配以两名副市长,一个巡警局,两个副局长,一个中级法院,两个副院长负责轮流到各个镇上巡回,也配有众多办事人员,三方竟然不统一由市长管理,全都直属汉唐集团。
他们的镇比县小,市又比州大,甚至一些偏远的地方,一个巡警所所长管理一切了——这真是成何体统?!
自古皇家不下县,从来都是由乡绅来帮助处理乡间事物,千百年来皆是如此。
更不可理解的是,他们的税收不走镇长和市长之手,直接算到汉唐银行手里!
一个市的镇子里竟然都有小银行!
不过好处也有,他们确实是把税收公布于众,而且不变化。
土地税,则是按照实际田地面积,这里有摊丁入亩的影子;
工业税和商业税,他们则是按照营业执照实收,这与宋朝时的司市法大致相同;
经营税,他们则只按照市场摊位的大小与出售商品的种类来规定。
这里说一点,他们竟然不收游商的税,认为既然已经是游商了,所收入极为有限,无法推算出经营金额。
此为不与民争利之善策,然有刁民狡猾,将木柜下装上铁轮,见有收税者来,便推而走,谓自己为游商;不见时,则停而售卖,如此也令汉唐集团恼火。
但是他们的教育税,则是人人都交的,一人一年一马票。
私下里询问过,逃此税者,百无一二。
他们的身份证或许有作用了,但是为何如此安排行政体系?
当然,也有有收获的报告。
呜呼!吾尽知财富从何处而来,奈何汉唐集团竟能认为此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人是一切自然力量的总和!
土地年年长出粮食,可否是财富?
大海年年打出鱼虾,可否是财富?
山里年年挖出煤铁,可否是财富?
果树年年结出果物,可否是财富?
撮泥土为陶瓷砖瓦,可否是财富?
养蚕牛马猪羊鸡鸭,可否是财富?
金银铜钱马票,只不过等价与此物罢了,然则能说财富之物,你若是多了,我即少也——
今后再有言此者,其可诛也,他必是不去生产,只是关心实物所得。
吾观之荒地,仍有不可望尽之处——世界大矣!
然汉唐集团,将一时未有土地者流民诱之入工厂,其劳动收入,竟可以倍之耕田所得!
以其砖瓦厂为例,其一工人,月入一千二百马票,折合银两六两,在台湾之地,可养活二口人无忧。
若其为农人,以福建为例,十亩之地,全家操劳,也可养家,但其无暇时矣。
吾曾问询过:“若是福建之地,已经耕无可耕之地,近千年的生息养殖之地,无台湾这般土地众多,如之奈何?”
那人笑曰:
“世界是一个分工的世界,若是真正以人为本,你便会明白,铁匠不会担心农民不卖他粮食而自己再会去种上几亩地;木匠也不会担心铁匠不卖铁器给他而开一个炼铁炉;泥瓦匠也不会担心书生不办学校,他的孩子无处念书!
只有邪恶的势力,比如鞑虏,他们才会宣扬别人会看着你饿死也不卖你粮食,他们才会宣扬别人都是坏人!
你信汉唐集团会不卖粮与福建乎?总把别人想成坏人的人,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