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大人放心,小婿不是没本事,而是怀才不遇,这一次我一定好好干,不辜负岳母的一番心意。”姑父把胸脯拍得震天响。
老太太姑且相信,要去收拾东西,动身进城,姑父眼珠转了转,“岳母,能不能和郭家说说,就在京城找一个文官位置,别让我去军前……我可不是怕死啊,离着近,不是方便照顾家里吗!”
姑父的解释欲盖弥彰,老太太咬了咬牙,真是不长进,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睛,把女儿嫁给你这个废物!
姑父见老太太迟疑,眼珠一转,就把叶华拉过来了。
“让华子跟着,郭家人看在一老一小的面子上,不会不帮忙!”
好嘛!
姑父有限的心眼,都用在这些事情上面了。
老太太硬着头皮进城,也见到了郭家人。
一打听,这才知道,原来郭威这几年一直领兵打仗,先是平定了河中李守贞,接着又移师北上,抵御契丹。被加封为枢密使,邺城留守,天雄军节度使,执掌河北诸路人马,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重兵的权臣。
听说郭威如此风光,老太太充满了希望,厚着脸皮,提出了给女婿找份差事的请求,哪里知道,郭家竟然粗暴拒绝,说了好多难听的话,什么穷鬼啊,巴结啊,不知好歹啊……还把祖孙两个赶了出来,就连老太太带来的土产野味,整整一个包袱,都给扔了出来。
面对此情此景,叶氏真是气得浑身颤抖,又羞又愧,简直无地自容。
“老身真是糊涂,一把年纪,腆着一张老脸,让人家羞辱。早就知道相府门高,死也不该来,你爷爷刚强了一辈子,我算是把他的人都给丢光了!”
老太太埋怨着自己,紧紧握着孙儿的手。
“华儿,你以后可要争气啊,学你爹,你祖父,别学我!”老太太委屈的泪水流出。
叶华心里不好受,他的喉咙有些沙哑,“大,大妈妈(祖母),郭家或许有难言之隐,不一定是嫌贫爱……”
叶华还没说完,老太太把眼睛一瞪,凶巴巴教训道:“你听着,不许再提他们家,就当我们不认识!”
别看老太太年纪大了,但是手劲儿不小,拉着叶华,快步来到了东门,正准备出城回家。突然,有数百名禁军赶来,将城门堵住,想要出城的人全被赶了回来!
“陛下有旨,关闭城门,谁也不许出去!”
……这下子老太太可傻眼了,怎么还不到午时,就关了城门,莫非出了大事?
秋风飒飒,天气转凉。
开封的街道上,行色匆匆,不管商贩,还是百姓,脸上都没什么笑容。生在倒霉的世道,能笑得出来就奇怪了。
有一家儿子送老父的棺材出城安葬,结果被门吏拦住,不交税就别想出去,给死人征税,真是闻所未闻!
办丧礼,钱早就花光了,还欠了不少债。
没法交税,儿子只能哭着把老父的棺材拉回去,不知道如何是好。一路上哭得稀里哗啦,周围的人看着可怜,却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在路边的茶摊,坐着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妪,面前摆着一碗清水。她的头发全白了,手边放着一条光溜溜的棍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破旧包袱。
老妪的对面,有一个少年,最多十一二岁,身材很高,可就是太瘦了,浑身上下,找不到几两肉,腮帮缩进去,两个眼睛异乎寻常的大,显得有些滑稽可笑。不过仔细看去,这双眼睛,透着少年没有的深邃,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他有理由担心,因为他并不属于这个时代……少年的名字叫叶华,他是个殡仪馆化妆师。这是个听起来,就会让很多人毛骨悚然,敬而远之的行业。尤其是相亲的女孩,知道之后,更是见了鬼似的,多一句话都不愿说,赶快落荒而逃。
叶华也没有办法,他是单亲家庭,父亲根本不管他,早早辍学,要不是殡仪馆的师傅收留他,教给他替死人整容化妆的本事,没准都饿死了。叶华不是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有得必有失,他已经干了不少年,手里也有了存钱,之所以还在继续干,全是看师傅的面子。
等过两年师傅退休了,他就出去做生意,和殡仪馆的经历彻底说再见!
这是叶华早就盘算好的。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老天爷竟然会提前实现他的愿望,而且还是用穿越这么特别的方式,让他来到了古代!
坑爹啊!!
此时此刻的叶华只想扬天长叹:“让我回去吧,我宁可一辈子不找媳妇,一辈子在殡仪馆,我也不想到五代啊!”
没错,叶华就来到了最混乱,最黑暗的五代十国!
随着记忆融合,叶华终于知道当下的国号是汉,年号是乾佑。
光凭着这两点信息,怕是一般的历史爱好者都未必清楚是什么时代,不过叶华却清清楚楚。
在殡仪馆工作,很难有朋友,空闲时间,叶华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从最初的杂志武侠,到名著正史,再到网络小说,几乎无书不看。
肚子里有了存货,叶华还会加入一些书友群,去指点江山,和其他书迷争论一番,叶华深厚的功力,引经据典,鞭辟入里总是让人们惊叹……事实证明多看书是有好处的,叶华一下子就确定了,这个“汉”就是五代当中的第四朝,由高祖刘知远建立起来的后汉!
刘知远登基之后,很快就死了,按照时间推算,目前的皇帝是刘知远的儿子刘承佑,也就是汉隐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