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绯色黎明 孟五月 3787 字 12个月前

黄昏落日,小镇上的每一秒都可以被绵延成一生。

河里有蓑衣泛舟,旗袍店的老太太在穿针引线。

他们就在这湖畔的一隅相拥亲吻。

叶绯在这儿订做了一条旗袍,是淡绿色的,裙摆至膝盖,做了一个小开叉,露着线条匀称的腿,也是因为春末天还冷,配了一件雾蓝色的针织外套。

风姿绰约温雅,不沾烟火气,像只属于他的的白月光,也是他藏在心间的朱砂红。

叶绯换上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说旗袍太挑人和身材了。

黎羡南笑着看她,趁晚上她坐在镜子前拆发髻的时候,拿了一条珍珠项链给她戴上。

他俯身凑过来,指尖捻着颈间的珍珠项链,轻吻了下她的侧脸,声音没入深夜——

“怎么不好看,这庄周见了你,都不能梦蝶了,得转来梦你。”

“你就乱说……”

黎羡南低笑,伸手抚上她后颈,帮她拆下松松挽起来的长发,好心帮她拉开拉链。

到那会,叶绯偶尔有点不安,不是因为别的了,是因为总觉得自己有点年龄焦虑,偶尔也会紧张兮兮问黎羡南,自己前几天笑起来眼角下面是不是有细纹了。

黎羡南总以他的万分耐心和认真回应她,在夜晚朦胧的灯光里,他真就认认真真轻抚着她的脸,一双眼浸满爱意的,“一点都不,还是特好看。”

那时黎遇冬天真懵懂地问,“妈妈怎么老喜欢问这种问题哦?”

叶绯还不知道怎么回呢。

黎羡南捏捏黎遇冬的脸说,“妈妈不是想问问题,妈妈是想被爱,妈妈的小唠叨也不是唠叨,是想要让我们听到,然后要好好爱她。”

两人也有偶尔去一趟港城,牵手走过人来人往的市中心。

黎羡南是专程陪她的,那会总爱穿点休闲舒适的,因为他生活习惯很好,岁月几乎一点都没在他脸上留下痕迹,他天生有骨相的优势,轮廓分明,眉骨高,眼眶深邃,眉眼都半点不输西方人的深刻,眼型更是漂亮,深情又温柔。

那也真像港片中的某一帧。

仿佛多年前两人在燕京街角的某影音店找雅克执导的情人。

黎羡南与她等红灯时,撞上她的视线,盛夏的风拂面,他们只是黎羡南和叶绯,在这浮华世界中相爱的两人。

人行道的一旁没有人,叶绯的腰抵在栏杆上,他俯身吻过来。

落日没入云边,整片天空都覆着一层碎金色的光晕。

高楼大厦,车流涌动,人们在步履匆匆。

只有他们在喧闹人间热烈的相爱。

黎羡南吻她的唇,夏风吹着她的长发,那漫天的晚霞就是无边又汹涌的爱。

他眼里的温柔比落日还浓烈,爱能乘风跨海,爱抵万难。

“绯绯,我爱你,特别特别爱。”

绣球花不是绣球花,是他要把爱全给她。

再往后几次,黎羡南也会带她去海边。

在尾夏的时候,天气舒爽。

黎羡南鲜少带她住酒店,总是怕她会睡不好——尽管叶绯一直睡的很安生,失眠没犯过,只是刚生了黎遇冬那会,小孩子晚上是会醒的,会哭,要么是饿了,要么是尿了,叶绯也就常常醒来去看。

那时黎羡南也是真的怕她失眠再犯,不管她怎么放轻动作起来,黎羡南总能很快醒来,后来一阵子,叶绯晚上没怎么听见黎遇冬哭,还以为黎遇冬终于可以安稳睡一夜了,直到一天夜里,叶绯是莫名醒来的,醒来后没看到黎羡南,下意识去找他。

然后就看到婴儿房亮着灯,黎羡南穿着睡衣,怀里揽着黎遇冬轻哄,一手还拿着温好的奶瓶。

原来不是黎遇冬晚上不哭了,是黎羡南比她先一步醒来。

黎羡南也是真的怕她再睡不好,带她出门的时候很少订酒店,那回黎羡南买了一套海边的度假别墅,是全落地的玻璃窗,院子里种着一棵海棠木,造景的花也依然是颜色繁浅的绣球花。

夏末时分海棠木还开着花,整树都是繁复的浅粉。

黎羡南专程又买了一张摇椅,跟她在这看日出。

叶绯忍不住发笑,说,“要不以后一起带黎遇冬过来吧,想到他现在可能还在写作业就觉得好心疼。”

“二人世界一个月就这么几天,让他安心写作业好了,这年龄还是得专心学习。”

——黎羡南说的特冠冕堂皇。

黎羡南也有带她去冲浪,乘游艇在海上看日落。

两人就这么坐在游艇尾部的台阶上,腿泡在海水里,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踢着浪。

黎羡南就跟她等日落,闲散的时候从口袋里摸出一条钻石手链戴在她手腕上。

海岸边没有人,这边或许本来就是私家度假区,景色很漂亮,岸边一排彩色的小木屋,有木质的长椅,有会在夜晚亮起的灯塔。

太阳将落未落的时候最迷人,那漫天的金色霞光,偶尔几声海鸥的鸣叫。

他们像两个逃离世界相爱的人,在海边日落下接吻。

那时,整个世界都仿佛被抽成了真空,只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爱从黎明破晓时开始,在黄昏日落时弥散,在午夜降临前汹涌不止。

叶绯跟他坐在海滩上等日落。

黎羡南捏住她的下巴,吻落在她的脖颈,叶绯干脆翻身坐在他腿上,黎羡南两手揽着她的腰将她贴近自己。

海浪声阵阵,浪潮起伏。

在太阳落下的那瞬间,夜幕也如约而至,而他们永远热烈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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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羡南加班是很偶尔的事情,这概率特别低,叶绯便去接了黎遇冬,也没想打扰他,就跟黎遇冬在办公楼的一楼大厅休息区等。

她也是真的很少去他工作的地方,因为这里太金融风了,来往的人都是穿正装的商务人士,一楼的前台小姐永远是灰色的衬裙和白衬衫,非常娴熟且公式化。

不过黎遇冬喜欢在这跟叶绯等黎羡南,说是因为桌上的糖好吃,叶绯拿起来看了看,无端想笑,桌上的小碟放着的都是薄荷糖,办公区禁烟。

她也就带着黎遇冬来了不超过五次,后来黎羡南给她打了一通电话说,“在底下坐着干什么,上来吧。”

“你不忙了吗?”

“不忙,电话会议快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