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叶天风陪在身边,严民竟然有些出人意料地同意严语去玩。
也没有其他人了,就高壮、叶天风和严语三人。
高壮的家离石城很远,根本就不是石城地区的,而是在外省。
以前,高壮都是动车、汽车地转好几次车,甚至中途还要在一些旅社住宿。
但这次,有严家庄园的千金跟去,严家庄园的千金愿意去受这些舟车之累么?
高壮虽过意不去,但拗不过叶天风的嘴,况且严语家的有钱他也是知晓的,三人最终就是直接坐飞机飞到他那个省,离他家最近一个有机场的城市。
但是下了飞机,离高壮的家却还远着哩!
以前还要走山路的,不过现在好了,开了公路,虽有的山路颠颠簸簸的,但总算能坐着那种“三脚虎”到高壮他们村了。
因为知道高壮家里穷,严语倒是趁这机会买了大包小包的,以这种方式帮高壮一点忙,他也难以拒绝,也不至于就伤到他的自尊心了。因为对大多数地方的人来说,去人家家里做客,带一些东西给主人家和主人家的乡亲邻居是很正常的。
高壮开头有点担心严语这种大小姐受不得这种旅途的颠簸,且叶天风也趁机说刻薄话,但都被严语凶了回去:以为本小姐是什么养尊处优的?本小姐从小就刻苦练过武的,一般富家的千金小姐有几个练过武的?
严语还像有意地问高壮:在去他们家的山路上是否会遇到劫匪什么的,到时候她的武艺就派上用场了,还可以保护高壮。
严语知道高壮是没有练过什么武的,高壮虽然干过农活有些力气,但无论如何打架绝对是赢不了她的。
但不料高壮却是这样回她和叶天风:山路有劫匪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早都没有的了。他们山村的民风很纯朴的。
高壮的意思是严语的武艺到他们家乡可派不上用场。
{}无弹窗他就是靠打架吃饭的,至少以前都是,如果有一天他彻底明白,自己从此以后永远都无法再动手,他可能会发疯的。
现在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钻个裤裆算什么?当年韩信都受得了胯下之辱,你黄土龙受不得?
反正江静山他是这样想的,他骨子里本就是一个无耻之极的小人,才不会管什么面子的。到真正危难的时刻,对江静山他这一类的人来说,除非生命,什么都不重要了。
面子尊严固然不重要,就是比如在什么战场上,他做了敌人的俘虏,为了活命,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出卖国家和民族的。
就假使他是一个女人,有一天他落入了一群人的手中,这群人中领头的一个说:你是要挨一刀,还是要全身脱光爬到一个会转动的大圆桌上去让人欣赏你的全身?
他都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对他来说,即使最后被一群控制不住自己的家伙轮了,却也是比挨刀子好啊!
那些什么尊严人格都统统见鬼去吧!老子活命才是第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是,江静山他可能不晓得,自己情急之下冲小舅子黄土龙喊的这句话,即刻又是在叶天风心里起了某种回旋——
哈!叶天风心里这瞬想着,江静山你这老小子恐怕骨子里还是不死心的,真是不让你见棺材你都不会落泪的,你就还是想着要“留得青山在”,以后再找机会来找我报仇的吧?
听着姐夫江静山的话,黄土龙最终将心一横!
然后,在叶天风的哈哈大笑中,在他朋友弟兄和手下小弟的愕然中,他完成了一场他一生里最为“壮举”的slow动作。
他这时间表面像一条听惯了主人话的狗,其实心里已经对叶天风怨恨无比。他心里怨毒地想:只要哪天叶天风落在他手里,他甚至都有可能要将叶天风身上的肉割下来,再逼他将自己的肉吃下去。
“今天的事就到此为止,如果报警,就再也不会放机会给你后悔了!”
叶天风说完话后,也不再看躺着的这些人,转身大踏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