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那,缘由

我当的哥那些年 吾爱杨 2340 字 10个月前

当然,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吗?只是这样就可以一直吸引她了吗?

很意外的,就在不久前,许久未见的杨瑞告诉她,自己正准备经营一家停车场。

行业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并不是那种不思进取的人。

她始终认为,一个男人,最终要的除了人品,便是一颗永不停歇的进取心。

一个最普通的男人,有一个优良的品行,那么他虽然不会很出色,但可以称之为一个好人。

但这并不够。

若想不普通个,若想有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生,就必须有一颗不断进去的心。

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生就像登山”这种说法。

登山很累,每个人都知道,可是,越到高处,那边的景致也是低处所无法体味和见识的。

对此,菲菲虽然只是经营了不到两个月的服装店,就已经很有感触了。

许久以前,她每天在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喝着并不可口的酒,陪着并不想陪的人,用青春和健康去换取砍死不菲的收入。

除了代表金钱的数字能让她聊以慰藉,什么自尊,什么情绪,什么喜好都是她自己所不能左右的。

而现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的辛苦,但她所面对的人,不用在喊人家“老板”,她就是老板。有那么一瞬间,她究其原因,蓦然发现,让她选择这条不一样道路的人,可不就是他?

“哦!你也不小了,要是人不错,你也别错过了。”

见菲菲不想说太多,菲菲妈也不好一直追问。

“嗯,我心里有数。妈,一会儿我把地址发给你,记得尽快给我寄过来。这个……很重要。”

话题回还,菲菲妈这才想起来,女儿的最终目的是要户口本来着:“你要户口本,就是为了迁户口?”

“是啊,他说先迁到郊区,过段时间再找找人,从郊区落到市区也比直接从咱家这里迁过去简单。”菲菲答应过杨瑞,不把拆迁的事情说出去,她也做到了。

毕竟,这件事他连苏晓都没告诉而让自己参与,她也要对得起他的这份信任,不是麽?

“你们要不信的话,一会儿我发个地址给你们,有空就来看看。”菲菲淡淡地说着,心里却有些失望。

村里人在说什么,去年过年的时候弟弟已经偷偷告诉过她了。

只是,那个时候的菲菲,根本没有办法去反驳。因为,她当时所从事的行业,是真的不可对人言的。

可现在却是完全不同了。

她干的,是正经生意,她赚的钱,也都是她的血汗钱。任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可是,听爸妈的话,他们似乎并不相信。

为什么他们宁可相信村里人的闲话,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呢?

“你别听你爸的,怎么能不信你?倒是你说要落户青岛,俺们可听说,青岛户口不好落啊,而且咱们还是农村户口,哪能直接落城里?”

菲菲妈接过电话,打着圆场。

“我托了朋友,不是直接落户到青岛市区,第一步先落到市郊,等机会成熟了,就再落到市里。”菲菲解释着。

“朋友?什么朋友?男的女的?”

女儿年纪也不小了,若是放在家乡,她那个年纪是早该嫁人了的。

因为菲菲人在青岛,鞭长莫及之下他们做父母的也没有办法干涉太多。

“男的。”

“对象么?”

“……嗯。”菲菲听到母亲那略带激动的嗓音,犹豫了一下才如是嗯了一声算是肯定。

只是,在她对父母做出这个肯定的答复之后,心里反而有些苦涩。

这种肯定,也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不过……比以前,也算更进了一步吧。至少,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肯定会经常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哎呀,你这孩子,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也不和家里说说?他是哪里人?干什么的?”听说女儿交了男朋友,菲菲妈顿时来了兴趣。

“本地人,做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