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寻找约翰的老板

想象一下吧,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约翰的脸上又该是什么样的表情?

还有珍,作为插足者的一方,她心里又该怎么想?

要不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顾驰一定要第一时间把埃迪的“真实面目”暴露在约翰面前,同时还要记录下约翰知道真相时的面目表情,每一处细微变化都一定要记录下来。

几分钟后,顾驰开着车离开了埃迪家,和他一同离开的还有埃迪本人。

埃迪是不愿意走的,无奈被顾驰用枪逼着,他想不走都不行。

用顾驰的话说,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的清白以前,顾驰是绝对不会让埃迪离开他的视线范围内的。

所以去埃迪和约翰工作的地方,埃迪也要跟着一起才行。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乘车来到一处港口区,对于为什么要把办公地设在这个位置,埃迪其实也很想吐槽,因为这鬼地方连一个稍微好看点的女人都没有,放眼望去,能看到的只有码头的工人。

当两人抵达码头时,时间是正午十二点左右,这个时间段正式码头工人休息的时间,来来往往的人正如埃迪吐槽的那样,几乎都是些五大三粗的糙汉子。

只是这样倒也罢了,关键是这些糙汉子的眼神很不友好,对于开着一辆好车的顾驰和埃迪,这些人的眼神中充斥着不善的深色,就好像顾驰抢了他们的工作和薪水一样。

埃迪可能已经习惯了,对此他完全不予置评。

珍一想就忍不住笑了,可不是嘛,自家杀手公司这么多年来的所有利润,骤然间全都落入了他们三人的腰包里,当公司发现老板不见了踪影,以及账户上的资金全都消失不见,天晓得他们会不会认为这是老板携款跑路了。

第二天,顾驰独自一人上路,来到了约翰的逗比好友埃迪的家中。

埃迪也是杀手,和约翰供职于同一家公司,两人的办公室也紧挨在一起,可谓基情满满。

原剧情中,埃迪可能也是唯一一个不对公司发布的悬赏动心的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史密斯夫妇出手。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了解约翰的实力,所以不想惹恼了约翰,进而让自己倒霉。

顾驰之所以来找他,也是听了约翰的建议。

既然都已经找到了珍的老板,总不能放过约翰的老板吧?

换句话说,珍能从自家老板的户头上挖到三亿八千万美刀,以及七千万欧元,没理由约翰所在的公司会比前者穷到哪去。

顾驰来找埃迪,正是因为据约翰所说,埃迪可能是仅有的一个知道公司老板所在位置的人,因为他曾在多年前在约翰面前吹嘘过,说自己曾在无意中知道了老板的真面目。

当顾驰找到埃迪时,这个美国版“妈宝男”正在家中喝啤酒,外加烤串。

美国人讲究的是独立自主性,极少有人会在一把年纪的情况下和老妈住在一起,仅凭这一点,埃迪就是个绝对没有女人缘的男人——美国的女人是百分百不可能接受去男友的老妈家同居的。

看到顾驰“从天而降”,正在撸串的埃迪吓得一抖,手里的啤酒瓶和烤串同时扔在了地上,但紧随其后的,则是埃迪从他坐的椅子下面抽出一把枪。

只能说逗比是他的画风,但他本人还是很清醒的,时刻都能保持着高度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