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说得比唱的都好听,不也照样掩盖不了这大尾巴狼妄想叼走他家乖乖宝贝闺女的事实?
方传嗣怒目,一连串气急败坏的滚滚滚就出了口。
反正就任你有千条妙计,我就守着一定之规的样子。
说出大天来也是一句话:我家的闺女,绝不早嫁!
别说十四,就是二十四、三十四。只要闺女不着急结婚,他也乐呵呵养活着!
只他这么想,郑宓却大有不同意见呐。
比起京城那些个平日里阿谀逢迎,见面比孝子贤孙更孝子贤孙。
等郑家出事之后一个个的翻脸不认人不说,还试图落井下石的一帮子衣冠禽兽。
她啊,肯定看自己教导了三四年,什么脾气秉性都了解得透透彻彻的孟天更入眼啊!
尤其俩孩子可以说一起长大,媛儿又对孟天有救命之恩。
孟天对媛儿一直感恩在心,照顾有加,比起他们这做爸妈的和正子那个哥哥来说也是不遑多让。
光是这一点,就让郑宓心里有了几分愿意。
而且,话说出来也许有些过分。但事实上,如果闺女和孟天成了一对,那以后就不用面对诸如婆媳、妯娌还有姑嫂等等复杂难解的问题了。
就小两口简简单单,幸幸福福的。
听着,就无比美好。
只是……
郑宓皱眉:“我要是记得没错,小天你是准备到了秋季征兵的时候就要报名参军的?”
“是,哦不。”下意识点头之后,孟天又慌忙摆手,急急解释:“以前,我是有想过沿着爷爷和爸爸的脚步走,做个守卫共和国和平的钢铁战士
可现在的话,我只想守着媛儿,跟她一起过幸幸福福的小日子。”
“啊?”他这话音一落,全场诧异。
大家伙震惊的目光,齐齐聚焦在他身上。
七嘴八舌的好一通问,好一通劝说。
就盼着他能回心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