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陛下,臣长子蒙云与清河侯交好,前几日去清河侯府探望,听侯府的几个下人说的!”蒙毅回答。
“咦,清河侯果然身怀异术,这蜜蜂乃是昆虫,还有螯针,自古野性难驯,而且一窝密密麻麻成千上万,不知如何才能驯服,如若是真的,以后岂不是可以随时都吃到蜂蜜了?”几个人都面露惊喜之色。
在人类还没学会养蜂之前,蜂蜜的获取是非常困难的,加之蜜蜂都生活在荒郊野外,数量稀少,很难被找到,而即便是找到收取也非常困难,基本上属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那种原始收获方式,用火烧蜜蜂窝,把里面的成年蜜蜂全部烧死,然后获取蜂巢和里面的幼峰(俗称峰子),这种斩草除根式的方法肯定只能用一次,因此采集到一窝蜂蜜之后想再吃第二次,恐怕只能看运气了。
因此蜂蜜在没有学会饲养蜜蜂之前是非常贵重的,比金子还贵重,因为即便是有黄金也买不到,数量太稀少了,皇帝也不是随时想吃都能吃到,只能看运气,而且蜜蜂大多生活在南方,咸阳地处西北,虽然算不上苦寒之地,但冬季严寒气候干燥,花草不如南方繁盛,因此蜜蜂的分布更加稀少,即便是李斯冯去疾蒙毅这些贵为上卿的大贵族,也只能偶尔吃到一些,虽然都知道蜂蜜是好东西,但却只能想想而已。
因此眼下听蒙毅说陈旭还会养蜂取蜜,顿时都来了兴趣,都在心里决定抽空去清河侯府拜访一下,看看能不能学到这牧蜂之法,君臣四人边吃边聊,顺着蜂蜜慢慢聊到了其他的美食,然后冯去疾转头看着李斯笑着说:“方才入宫之前,李相似乎坐在马车上还在吃食物,不知道是何美味让李相如此欲罢不能?”
李斯老脸一红,略有些尴尬的摇头说:“非是什么特别美食,只是清河侯烹制的河蟹而已!”
“河蟹?莫非就是河沟里面到处横着爬的那些壳虫?”冯去疾疑惑不已。
“不错!”李斯微微点头。
“李相莫不是在诓我,那玩意儿还能吃?”不光蒙毅有些不信,皇帝也脸皮轻轻抖了几下。
“呵呵,其实味道真的非常不错,和清河园的烧烤可以一较高下,椒香酥脆,是一味难得的消遣零食,如果味道不好,斯也不至于从紫英殿一路偷吃到皇宫门口!”李斯干笑着喝茶掩饰自己的尴尬。
“能和烧烤一较高下,看来的确是一道难得的美味……”
于是几个人心中又开始打小九九,看看是不是回府之后去一趟清河侯府打听这螃蟹的制作方法。
因为螃蟹大家都见过,河沟里面到处都是,但清河侯的吃法肯定不是普通的吃法,必然会有一种不同的烹制方法才会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