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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姝茫然地在大街上走着,不知该何去何从。
这一刻,她忽然发现,天地之大,竟然无她的容身之所,心中不免悲凉。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这时,忽然一个人从边上窜了出来,抓了她的包就跑。
连姝一愣,呆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然后大喊着:“有人抢包啊!抓小偷!抓小偷啊!”就立即追了上去。
她必须得追上去,因为她的包包里放了很多重要的东西。
带着这样的想法,连姝简直是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完全不顾周围的人目光,一边大叫着“抓小偷啊”,一边疯子一样往那个小偷的方向跑了过去。
哪怕她穿的是高跟鞋,但是在跑动的过程中,也没有任何的顾忌。
如果不是因为脱下鞋子还需要时间的话,那她估计就会直接脱掉鞋子去追了。
那个小偷估计也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这么坚持地居然可以疯子一样地从街头把他往街尾追,一面跑一面回头看,虽然距离是越来越长,但是看着他的人越来越多。
不过不要紧,马上就是终点了!
小偷大概心里还是这样庆幸地想过的。因为他的同伙已经在街尾人比较稀少的地方发动着一辆小电瓶车在等着他上车了。
小偷一上车,那小电瓶就发动了起来,然后本着那种气死人不偿命的精神,小电瓶车不仅是立即就开始逃亡,而且还在逃亡的时候转了个弯,故意地,从连姝的面前遥遥经过,然后,还示威的,对她比了个中指。
连姝差点要气死了,特么的,还是平时不够努力,功夫没练到家,否则哪能让这两个衰人欺负到头上来。
她看见他们上车的瞬间就觉得自己心中一阵浓浓的绝望。两条腿的,不管这样努力都不能跑过两个轮子的。
她方才拼命追赶的时候完全不觉得,但是现在一停下来,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在同的,尤其是脚上,前脚掌的部分,痛得几乎是要断裂了一样。
她的鞋子还非常残忍地给她的脚上打起了水泡。
用了这么多的努力,最后的结果就是那几个小偷拿着她的包包,高声地嘲笑了她,然后摇摇摆摆地坐在电瓶车上离开了这个地方。
她的所有的努力,都在那个小小电瓶车上化为了泡影。
就只是因为,走路根本没有任何钱财方面的好处,而电瓶车,好歹是花了钱的交通工具。
自从她的全部家当都用来找张氏兄弟之后,连姝就一直过着很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