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曹文诏身长八尺,细腰乍背,面目白晰俊朗,尤其鼻子挺直,非常英俊,气质沉静,隐隐有一丝冷傲之气。
王兴越看越喜欢,坚定了招揽到自己身边的念头。
“文诏,今年多大了?”
“回副帅,小人今年一十七岁。”
“家中还有何人?”
“父母早亡,与弟文耀相依为命。其他并无亲人。”
“婚否?”
“文诏与弟都是穷军户,未曾婚配。”
“你念过书?”
“小人母亲在世时,曾教导小人兄弟识过字,不过也只是能看懂兵书而已。”
“好吧,文诏,既然你来投效我,我必会倾心相待,绝不亏负。这样吧,你先跟在我身边,算作我的家丁,你别误会,我不是想让你当我奴仆,只是掩饰你的逃兵身份,待此间事了,你把你兄弟接到京城,我来安排,一定给你兄弟俩一个好前程,你看如何?”王兴道。
王兴如此费心拉拢一个小兵,洪承畴非常不解,他以为王兴是效千金买马骨故事,以便吸引更多的兵士来投呢。
其实,王兴的心思只有王兴明白,有些话,即使好友如洪承畴者,也不能说。
“谢老爷!小人愿意入老爷府中为仆,誓死相随。”曹文诏闻言大喜,连忙改了称呼,跪倒在地叩头而拜。要知道,成为王兴的家丁,那可比当军户强太多了,一生衣食无忧不说,而且还有机会建功立业,身份也高贵许多。
要知道,王兴的家丁,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虽然是奴仆身份。
“好,就这样定了,你就先入军事参知部跟洪大人学习军事参谋,我的家丁大部分都在那里。”
“是,老爷!”曹文诏磕了一个头站起来,早有潘九过来,把他领出去,跟潘金等介绍认识去了。
“任之,施恩有点过了吧?”洪承畴见曹文诏出去了,瞥了一眼王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