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两个爱情故事

江湖潜龙 寂寞vs无罪 7202 字 7个月前

燕飞云眼神一亮,谁也不想吃进嘴巴的美食吐出来,但是,他知道,这口美食非常昂贵,吃进去,将是一个极大的人情,不由有所疑惑道:“郭少侠,据我手感掂量,这两根金条至少是二百两,是金子而不是银子呀,您怎么可以送我如此大礼,大恩情,我怕是一辈子都还不起啊。”

郭英俊微笑,道:“说什么呢,这只是小弟的见面礼而已,无需心理负担,再说了,单单一个‘妙手空空’招牌,便绰绰有余超过这个价值了。”

燕飞云想了想,道:“好,郭少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郭英俊笑了笑,道:“夜深了,你走吧。改天一起吃饭。”

“好,”燕飞云双拳一抱,说了声“走了”,便转身望长廊尽头的布草房快步行去。

待得燕飞云的身影消失在长廊时候,郭英俊往前走了数步,挨近刚才那饮酒观赏风景的少年房门,轻轻道:“阁下,一个人独自享受美酒,怕是有失厚道罢。”

门儿吱的一声轻响,一个青衫少年手提酒壶走了出来,抬眼看了郭英俊一眼,有些郁闷道:“这是最后一壶女儿红了。”

郭英俊道:“切,还以为是什么美酒呢,女儿红,这座客栈是梦家开的,梦家集团的总舵就在盛产女儿红的杭州,所以,这儿长期大量供应女儿红,完了,明日让店家续上便是。”

少年打开塞子,靠近鼻子闭着眼睛嗅着好一会,满脸痘是眷恋之情。

郭英俊心一动,道:“莫非,这酒是阁下在江南的情人酿造的?”

少年睁开眼睛,轻轻摇头,道:“不是。”

郭英俊道:“那你这是”

少年仰起脖子往嘴里倒了一口酒,然后递给郭英俊,后者接过,也同样仰起脖子倒了一口,将之咽下,点点头:“醇香,爽滑,果然是地道的杭州女儿红。”

两人行至走廊栏杆,观望着天窗外的天空,天空,飘雪。

酒壶再次回到了少年的手上,他却没有立即喝酒,而是仰望着飘雪的天空,幽幽道:“不见江南事,只见离别愁,匆匆一刹那,相逢已成憾”

咕噜,咕噜,咕噜。

少年一连猛喝了三大口。

郭英俊一手夺过,道:“喂喂,你别不是故意作个忧伤的故事,好把整壶酒给喝完去罢。”

少年点点头,道:“咦,你好聪明呀,这都让你看穿了。”

郭英俊笑笑,眼里却掠过一丝忧伤,轻轻道:“兄弟,这江湖断肠人不是你一个”

忽然顿止,没有继续说下去,也一连灌了三口酒。

少年也没有问。

沉默。

忽然,少年说话,轻轻地,仿佛喃喃低语:“曾经,有个男孩,曾经与一个女孩子非常要好,有多好呢,好到了相互保证,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然而,世事变幻莫测,男孩因某种缘故失踪十多年,生死未卜,然后,当他重现天地之时,那女孩已经长大,被某男子看上,经媒妁之言,双方家长许可,或出于某种压力使然,她同意了,于是,他们举办了盛大的婚典,然后,曾经与她相约的男孩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并施展手段将之破坏”

郭英俊默默的把酒壶递过去,少年抓住酒壶,喝了一口,眼神里掠过一抹深深的痛。轻轻道:“本来,这段婚姻原该是宣告结束的,但是,后来,那个曾经与她一起走进婚礼殿堂的男子却是非常不服,强行把她抓走了”

郭英俊看了他一眼,道:“以我之见,那个曾经与女孩青梅竹马的男子应该是一个武功极高的尖顶高手,拥有如此强大力量资源,即便是抢,也可以把女孩抢回来的,你说是不是?”

少年微微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郭英俊大惑不解:“怎么,难道,那女孩变心了,嗯,这也对,想必对方家境丰厚,即使男孩的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介江湖草莽,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爱情,是经不起物质检验的。所以说,女人就是他么的现实!”

少年再次摇头否定了,然后,幽幽道:“都不是。”

郭英俊道:“那究竟是因为什么?”

少年轻轻道:“那只因为是,那个和女孩成亲的男子,他是那个与女孩青梅竹马的男孩的亲弟弟”

郭英俊呆住了。

沉默。

忽然,郭英俊说话了,他幽幽道:“老实说,我的故事远比你简单,但却是暴力无比。”

少年道:“通常而言,爱情和暴力一旦拉上了关系,一般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郭英俊轻轻点头,轻轻道:“谁说不是呢,原本,我们两家都是来往亲密,不是亲戚胜似亲戚交往,女孩的父亲更是把我当亲儿子看待,所以,我与女孩的交往可说是水到渠成的,只等女孩成年,便择日举行婚事,圆满结局了。然而,就在喜事即将临近之时,发生了变故”

微微一顿,似乎缓了口气,缓缓道:“女孩家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说我家族里曾经出了一个黑白两道唾弃的大魔头,是个道德败坏名声狼藉的家族,由此,不仅毁了婚约,断绝往来,更是到处对外人言,一而再的抹黑我家族,终于成功的引发了两家陷入了一场血雨腥风惨绝人寰的火并,最后,我家死伤十多人,而女孩家数十口人被全杀光,女孩也被我大哥控制住了,女孩跪倒在大哥面前,泪流满脸,声嘶力竭的讨饶,大哥一时心软,更是为我着想,当下便给她解开了穴道,哪里知道,这贱人却夺过大哥的宝剑,在我面前,刺死了大哥!”

少年没有搭话,他知道,此刻郭英俊的心头一定是非常痛,需要时间让他缓气。

或许是时间的久远,郭英俊心里的创伤已经逐渐被岁月抚平,沉默了一会儿,便继续道:“当时,把我气疯了,我愤怒地当众扒光她的衣服,剖开她的胸膛,挖出她的心她的心在我手掌上还强劲有利的颤动着,暖暖的,血水从我指缝间慢慢的滴落,仿佛,那是从前,花前月下那温馨而甜蜜的情话,随着她的流失而迅速逝去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垂死那一刻,她的眼神不是恐惧和绝望,反而是一丝淡淡的解脱我终于知道,她是故意求死,解脱我们之间那永远决绝的爱情”

寻常之人,怀里揣着二百两黄金,如此一笔巨大的财富,无异揣着个流动小金库,想必是寝食难安,不知如何才好。而郭英俊却是随随便便找了间客栈,随随便便的把两根小金条放进他的小包裹就那么扔在床头的桌上,然后钻进被窝,遮头盖脸的,倒头就睡,还呼噜呼噜的睡得蛮香甜的样子。

天下间,嗅觉最是敏锐者,莫过于两种人,一是梁上空空君子手,二是偷香窃玉采花下作之流。哪里有钱财可盗,哪里有美女可窃,仿佛冥冥之中,自有某种神奇的力量给予他们传递精准无比的信息。

可不是,估摸半个时辰之后,幽暗的窗纸被口水弄破了一个口子,然后,伸进一口筒管,吹进缕缕淡黄的烟雾,逐渐往屋里递进。

一会儿,郭英俊在被窝里轻轻咳嗽几声,然后,又恢复了安静。

筒管悄然退去,然后,伸进一把匕首沿着窗子底下轻轻一划,咔的一声轻响,窗门应声而开,一条黑溜溜的影子仿佛泥鳅般滑了进来,窗门随之关闭。

屋里,很快回复原来的昏黑,只是,由于窗纸还留着小孔,屋里屋外的光差显得些许的瑕疵,较见突兀而已。但对这个不速之客而言,反而成了他的唯一光源。

就着着这聊胜于无的微弱的光源,不速之客居然熟头熟路的径直行至床前,手握匕首,站在床前,却究竟还是有着顾忌不敢冒昧动作,眼睛四转,很快看见了桌子上的包裹,不由一愣,轻“咦”了一声,显然,人家出门在外,通常是把贵重之物藏匿在床上,而这个客人居然把包裹随随便便的摆放在桌上,这与情理不合呀!莫非,贵重之物并不在包裹里,而是在身上?

但是,让不速之客无语的是,这丫的蒙着头脸,把整床被子卷的挺牢实的,要摸索他的怀里是否藏物,怕是须得将他的被子拉开,但是,如此一来,却是动静大了,也不知那迷魂香是否有过期之误,万一药物不那么好使,又或是分量轻了,把他弄醒了,反抗起来咋办,难道把他给杀了——貌似,这间客栈是梦家开的,图个钱财也就算了,如果伤及性命,恐怕梦家为了声誉,势必不依不饶的追杀自己,那可不划算,万万不妥的。

不速之客犹豫了一下,暗忖,莫非,今夜要空手而回,那可是空手道上的大忌呀!

不成,说什么也要那些物事走人,最少,迷魂香是要钱买的,却是不能干了亏本生意。

于是,他轻轻挪动脚步,走到桌前,先是探手摸索之,很快给他摸着硬家伙,心里一跳,暗暗激动,难道这是干货?

但是,他立刻又排除了,人家哪里会那么傻,把贵重之物随随便便摆在这桌上呢?

但不管如何,说什么都要看一看,将就拿点啥走人就算了。

于是,他利索的揭开包裹,第一时间拿起刚才摸索到的硬货,入手沉甸甸的,借着微弱光源,竟然黄橙橙的,金子!?

顿时又惊又喜,几乎要忍不住叫了起来,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在这个过程中,他忘掉了除了一手拿着小金条另外一手还握着匕首,以致,捂嘴的时候差点把鼻子给切掉半边,还好,及时反应过来,免了一次流血事故。

得手之后,再不留恋,把小金条揣入怀里,将包裹粗略收拾,推回原位,便转身返回窗前,提起窗门,一溜烟般轻巧的钻了出去。

然而,当他出来走廊之后,却是不由一惊,原来,原本寂静的昏暗的走廊,居然站着一个人。

那人依靠在一条石柱上,面向外面,手里握着酒壶,一边喝着酒,一边观赏着花园里的白雪纷飞。

也不知此人是否有所觉察,反正,不速之客究竟是做贼心虚,迟疑了一下,然后,转身,足尖一点,往相反方向迅速飞奔。

然而,当他奔过十数丈,抬眼处,不由嘎然刹住脚步,揉揉眼睛,再细看之,没有看错,不是眼睛有毛病,刚才那个、原本该被甩在后面的人,还是刚才那个模样,手握酒壶,靠在廊柱赏景饮酒,不同的是,刚才对着的是他的右脸,现在是左脸而己。

不速之客看了此人一眼,转向长廊护栏往下望去,这仅是二楼而己,以他的高绝轻功,安全落地绝对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一则楼下不仅有前台坐镇,且有数名安保随时待命,稍微不慎,弄出点动静,那就麻烦了。至于,这二楼走廊两端,他倒是研究过的,通道两端尽头,各有一间布草房,那是方便有些客人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便将换下的衣服搁在那儿,作了登记之后,客栈为其洗刷,且晒干烫平,虽然得收取点人工费,但是,比之自己动手,当然轻松太多,从而大受欢喜。由于布草房长期堆积的衣物较多,容易衍生霉气,故而,通常皆把窗户敞开,让空气顺畅流通。所以,不言而喻,不速之客之打算,无疑是从布草房越窗子逃遁的。

但是,眼前这个人,前前后后的出现在他的前头,拦着他的去路,究竟为何?总不是单纯的秀一秀他比自己高明不知多少倍的神出鬼没的轻功吧?

所以,他忍不住低声问道:“阁如此先后拦着在下去路,究竟为何?”

那人喝了口酒,却依然没有转过脸来,依然看着露天的天窗轻漫纷飞的飘雪。

这一刻,不速之客把客栈的设计师都带恨上了,不忿那设计师脑子塞着什么的,好好的一座颇有规模的客栈,愣是在屋顶开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天窗,使得下雨时候就往一楼降落,为了排水,对应天窗的一楼地面被留出一块做了个天井,绕着天井围了一圈二尺高栏杆,以此为中心延伸出去,四周摆着台凳椅桌,供吃喝的客人使用,还美其言说是吸取天然光源,且可在吃喝当中,观赏天然风景——呸!这明明就是浪费资源了好吗?还整个什么带动新潮流引领新概念的口号,不知自信哪里来的。估计也就是梦家这么做没人轻便吐槽的,如果换作他人,怕是早被街坊使为笑柄了。

不过,不速之客不得不承认,梦家是成功的,不仅招揽了大量的客源,更带起了一股新潮流,使得后来许多新建客栈,皆纷纷效仿,倒也成为了京城客栈模式的一种新时尚。

但是,在不速之客心里,却还是有相当抵触的,至少,如果,这客栈没有那个天窗,那么,这人就不会在深更半夜的在这儿凭栏赏景了,最多,他是在他的房间伫立窗前,看他的风景,而不是在这里阻拦在他的面前。

“喂喂,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忍不住稍为提高了声音。

那人终于转过脸来,借着微弱的天光,依稀可见,这人倒也生得俊俏,似乎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人,虽然如此,但不速之客却不敢轻视,不说其他的,单单那鬼神莫测的轻功就决计不是他所能攀比的,虽说江湖上轻功非常出色手上功夫一塌糊涂的糟糕,但那毕竟是少数。他不以为这少年便是那少数人里的之一。

所以,他捏在手上的匕首,更是紧了一紧,开启了随时应战模式。

少年淡淡道:“你是跟我说话么?”

见鬼,这长廊除了你我二人,再无第三人,不是与你说话,难道还跟空气说话吗!?

不过,不速之客只是感到极大的郁闷与懊恼,却还是忍住没发作,压低声音道:“阁下,明人不做暗事,你一而再的拦阻在下去路,究竟如何打算,明说便是。”

“明人?”少年笑了笑,“你的脸还蒙着呢,又哪里来的明?”

废话!

做偷窃干活的不蒙着脸,那就不是偷窃而是抢劫了,这道上的规矩咱懂得,而且,司法追究起来,抢劫罪比之偷窃罪那是严重的多!咱是聪明人,岂能干那傻事?

显然,少年也没有等待纠结中的他回答的意思,继续道:“我的打算很简单,所谓不义之财,见着有份,现在,你懂了?”

不速之客当然懂,黑吃黑呗!

他暗一咬牙,道:“成,咱们一起出去外头,找个地儿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