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洛恩作为一名私生子,天生就和他站在同一阵线。最重要的,是洛恩开创了私生子合法继承家族财产的先例。整件事本身就对约翰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洛恩·法斯特第一次进入塔林城的时候,他就想和对方接触一下。
可由于事务上的耽搁,他当时并没有在塔林城。所以,死鬼法斯特也就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和约翰搭上线。后来等约翰回来后却听说了法斯特土包子的行为,自觉对方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约翰也就熄了和法斯特接触的打算。
没想到事情变化的这么快,才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洛恩·法斯特的名字又传入了他的耳朵,这一回却是负面夹杂着光辉让他一时间也弄不清楚真假。
直到有了加纳德发来的讯息,约翰才确认自己的下一步计划。这段日子塔林城内,洛恩声名鹊起也有约翰在后面推波助澜的功劳。
一开始说的那几句话,也不是特意为了恭维洛恩。约翰的确是准备出城见他,甚至不用洛恩开口,约翰自己就会主动给他帮助。
“不过事情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贝克家族的庄园离塔林城比较远。一去一回,最少也得半天的时间。
而他们要谈的东西,也没有这么快达成一致。所以,我们还有机会!”
洛恩没有察觉在约翰的口中,他一直用的是他们和我们这种对立性很强的指代名词。但他对约翰最后那句还有机会特别感兴趣,在他想来,除了暗杀外已经没有必胜的办法了。
耐不住心中的好奇,洛恩小声的问道:“什么办法?”
“和他们抢时间,这半天的时间就是我们的机会。”贵族的毛病没有人比约翰研究的更透彻,在没有敲定所有的利益归属前,他们不会贸然的出手。
而无数利益的纠葛也就造成了他们办事效率低下,一些能够当场敲定的事情,往往需要很多的时间去统合。以往这种毛病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因为大家都是一付德性,谁也抢不到谁的前头去。
但一遇到约翰这么一个不守规矩的人就成了他们的弱点,他不需要浪费时间和洛恩去计较付出多少,收获多少。只要认为对自己有利,约翰就立刻放手一搏。一句话不能够明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约翰又补充道。
“你很走运,洛恩。大公现在就在哈布斯堡,我们只需要现在马上去见他。只要大公承认了你的合法继承权,你的地位就没有人可以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