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附近肯定还有其他的岗哨,他们有没有可能凑出人手。只要有一百个士兵就足够了,我又不会去选那些硬骨头啃。”
葛朗特不愧是经常在这一片地区跑腿的走脚商,周边的情况,他比洛恩这个正经的哨长都清楚。
“其他岗哨里都是一些小人物,靠他们很难凑出一支能和兽人正面对抗的部队。”葛朗特想了想后,忽然建议洛恩,“不过,今天遇到的兽人部落对爵士也许会是一个好机会。”
白天的兽人部落据葛朗特所说,起码也有上千名的精壮。这样一支强大的武装,洛恩冲上去只会死的连渣都不剩。虽然发现敌情也算是有那么一点功劳,可怎么样都算不上是一个好机会。
对异世界的运作不够熟悉,洛恩虚心向葛朗特求教:“怎么说?”
“兽人接近,却没有任何一个岗哨率先发出信号,证明这支兽人还没有被人发现。爵士应该知道谁第一个发出信号,按照惯例会有北境军团的人向您询问具体军情。
到时候,您大可以借着机会主动要求参战。以那支兽人部落的实力绝不可能是北境军团的对手,赢得了胜利,还怕没有军功吗?
说不定,爵士还可以一举成功离开这里。”
葛朗特说的好像挺有道理,一支兽人部落的确不可能是北境军团的对手。如果这点实力都没有的话,北境早已是兽人的牧场!
镀金的道理国人又怎么会不明白,葛朗特一提醒洛恩立刻醒悟。这还真是一个好机会,作为情报的发现者,洛恩想参战,别人有什么借口拒绝?
而且更妙的是洛恩带的是领主私兵,说穿了,就是杂牌兵的角色。他的任务只是带着过来的军队走一遍曾经走过的道路,上了战场,自然有主力军团拼命。
走上一圈就有功劳拿,这样的好买卖,不去简直对不起自己辛苦穿越而来。
“你说的对,我现在就去放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