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援武心跳如擂,一把抱住江筠,把脸埋在江筠的肩膀上,他差一点就见不到她了:“你回去也别找工作了,就住在装备部的宿舍里,等我回来。”
江筠心里一动,故作轻松的笑道:“城市里又没有狼,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而且那头狼,我还亲手剥了狼皮呢。”
四周都没有人烟,跑回去找了人来,她不怕狼丢了,反而怕狼被充公。
为了狼皮,她咬牙豁出去了,至少这比野外生存要好多了,还不用她喝狼血生吃狼肉。
陈援武抬起头,无奈地捏捏江筠的脸:“你这脑袋瓜里都是怎么想的?”
永远都出乎他的意料!
江筠怔怔地看着陈援武:“我当时也怕极了,脖子和肩膀都痛得要死,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哪儿在流血,我就想着我不能死,死了就见不到你了,我一定要见到你!”
陈援武眼睛亮亮的:“为什么想到要见我?”
江筠傻傻的:“我,我觉得这件事跟我爸说,他会吓得要死,再也不准我出门,跟别人说,谁都会吓得要死,只有跟你说,会不一样。”
那张狼皮,她在回家前交给了一个熟悉的猎户代卖,包扎好肩膀上的伤口,换下血衣,回到家向邻居谎称自己只是摔伤了肩膀,等江永华江兰一个星期后回来的时候,她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而她面对陈援武的时候,总是会在陈援武温柔的声调里失去所有的理智,蠢得一塌糊涂。
陈援武伸出手指轻抚着江筠的伤疤,心里还在痛:“只要跟我在一起,你就不害怕了,是不是?”
江筠敏感地缩起肩膀:“嗯,不怕。”
陈援武收回手,握紧江筠的胳膊:“那你以后只要遇到害怕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不好?”
江筠有些焦躁,手指尖仍在微微颤抖。
她的大脑有刹那间的空白,命悬一线的记忆,又在此刻跳了出来。
“老武,是真的,我的念头曾经召来过野狼,好在最后我还活着!”
在春城的时候,她在山上遇到过一头野狼,并且与之对峙数小时,耗尽了全身最后一丝力气,终于成功地杀掉了那头野狼。
那次,她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茶树王,独自朝着老乡给她指的方向,带着“说不定可以遇到什么奇迹”的想法,仗着自己会几招防狼术,揣着巴特尔连长送给她的那把不到一尺长的小刀就出发了。
她要去的那座山头,当地人称作歪坝,颇有原始的味道。
江筠对这种尚未开发的山山水水特别感兴趣,谢绝了山下的几个知青要陪她一起进山的提议,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刀晃了晃:“我有蒙古大帝赐给我的尚方宝剑,什么野狼野猪,通通不怕!”
她觉得,那几个知青根本就帮不上忙,遇到什么事就喜欢大呼小叫的,反而给她添乱子。
江筠跟着当地人上过几回山采茶采菌菇摘各种可以当菜吃的树叶,知道要如何避开那些蟒蛇小动物,也知道要去哪里找水喝找野果吃,更知道当地山民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就把这次独自出行当做了一次户外淘金之旅。
她之所以要“淘金”,是因为江永华在工厂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奔波到春城,安置住下之后,他们身上仅有的那点积蓄,已经为数不多了,还得留下来备着,以防万一。
一家三口就靠江永华那点点工资,不是饿死就是渴死,江筠在工厂不用请临时工的时候,就跟着当地人上山找食狩猎,努力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
就在她买到望远镜的那个集市上,她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有境外的人会向那些猎户收集一些动物的皮子,其中尤以狼皮为最贵。
江筠也是想不出还有什么来钱的方法,除了在那个可以买卖走私货品的夜集上。
想到狼皮,想到一张大大狼皮,可以换来厚厚一沓子一块两块五块十块的钞票,江筠忍不住掏出小刀来,在阳光下细细的打量刀刃上的光芒,心想,这把小刀杀掉一头七八十斤的小狼,还是够了!
念头刚落,江筠就听到附近传来了喘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