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节 俄国贵族回来了

正规学校中,中国学生的比例更大,他们在乡村读书识字之后,就进入这些学校读书,然后大多数是奔着考取官员的考试去的。因此有些在乡村学校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就会被家庭拒绝送到县城读书,哪怕县城的学校也是免费的,但总是要支付他们的生活费,而且会损失一个劳动力。

相比中国人,其他族群送孩子来上学的比例更低,俄罗斯人就低很多,鞑靼人族群就更低了。学校里大概十个孩子中,只有两三个俄罗斯人,鞑靼人有时候连一个都没有。尽管可能也跟中国话教学有关,但这种教育上的差距,十年之内就会加剧种族间的不平衡。

俾斯麦断定,在一代人之内,中国边疆地区,就会因为各种不平衡而产生问题。

在乡村地区转了近百年,吉普赛人终于要离开中国,双方在边境城市萨马拉分手,中国人在城市的管理相对松懈,他听说这里执行的是一种另类的保甲法,不是每家发一个门牌,而是十家一个牌,由牌长管理,也是将十家的家庭情况记录在案,但城市的保密意识更强,这些信息并没有悬挂在门外,而是在牌长处存放,牌长也不是天天巡查,而是在有刑事案发生之后,才会加强巡查。

萨马拉城市规模并不大,在俄国人时代这里就不是一座大城市,现在同样不是什么大城市,显然中国人的移民,主要开发的是农村,开发的是土地资源。

一些工商业也建立起来,为铁路服务的机车厂,造船厂,银行,各种商铺等等。俾斯麦没有见过俄国管理这里时候的情况,但想必不会比中国人做的更好。城市给人的感觉十分繁杂,中国人、俄国人、鞑靼人都有,中国人甚至都没有占据绝对优势,大概占到一半左右。

但中国人在商业上,基本上已经取得了绝对优势,从城里的商铺招牌几乎都是中文,就能判断出来。

俾斯麦本想在萨马拉多留几日,详细考察一下中国的市民阶层的生活,以及中国人对城市的管理方式。

可是他却不得不尽快赶回莫斯科去,因为俄国出现了大事,沙皇出台了一项政策,要求农村村社归还原来夺取贵族们的土地。

俾斯麦觉得这可能会引发俄国内乱!

这里的族群信仰复杂,主要信仰东正教和回教,过去俄国将信仰东正教的划分为俄罗斯人,信仰回教的称作鞑靼人,现在中国人将信仰东正教的也称作俄国人,信仰回教的称作回人,可实际上他们的语言复杂根本就不是一个民族。现在都被中国人用高强度的乡村管理,控制在村庄之中。

俾斯麦觉得,这就好像一种变异的农奴制,他很确信这一点,因为他发现,村庄会组织村里的青壮工作,并不给他们支付工资,组织他们维修水渠,修建城墙等公共工程,甚至谁家盖房子都是大家一起劳作,他们称之为“帮忙”。

农奴制色彩稍弱的是,这种集体劳作并不强制,如果劳力去了城里打工,也不会招回来服役,这并不是法律义务,而是一种习惯上的义务。

虽然在所有民族中实行的一种模式,但俾斯麦还是发现了不同,中国村庄周围的田地经营的普遍更好一些,不但庄稼的长势更好,就连渠道等公共设施的状态也更好。而俄国人聚居区的公共设施条件就要差一些,水渠里长满了草。一些其他民族状态更差,有的甚至田野都是荒芜的。

俾斯麦总算看到了一些危险要素,他认为随着时间的退役,这会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最后产生民族矛盾。

中国也设置了管理水渠的官员,但他们只管干渠部分,官名叫做渠正,这些渠正根本不管进入各村农田之间的灌溉水渠,他们只负责干渠维护,水闸的正常开闭等工作。

随着回教民族甚至俄国人对自己村社管理的劣势,他们的财富水平肯定越来越差,民族矛盾就会爆发。而且优势民族会对劣势民族产生歧视,排挤等现象。俾斯麦发现政府唯一的防止措施是禁止土地买卖,否则土地肯定早就开始兼并了。

土地虽然没有兼并,但俾斯麦看到了人口兼并现象,他发现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国移民,开始吸纳周边其他民族的妇女。中国人的种族观念似乎很淡薄,他们不介意跟异族通婚。这跟欧洲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俾斯麦可是知道在波兰地区,西部的德国人看不起波兰人,不愿意跟波兰人通婚,而东部的波兰人又看不起乌克兰人,不愿意跟乌克兰人通婚,同时所有民族都看不起犹太人,没人跟犹太人通婚。除非特殊情况,优势民族绝不会娶劣势民族的女子为妻,特殊情况则是守寡的大龄中年男性,或者身患残疾的情况。

这里的中国人不一样,即便是健康的,家庭条件富足的男性青年,他们也在娶其他民族的女子,但不同的是,他们往往娶第二个妻子。

他们实行的竟然是堕落的一夫多妻制!

由于语言沟通不便,俾斯麦看到的往往流于表面。其实中国人的种族主义观念还是很强烈的,别说当地的异族,对整个欧洲人都有歧视,称白种人为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