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五节 组建涉外法庭

不是他关爱洋人,舍不得洋人让地方官打板子威慑。民族主义者看来,中国县官打洋人板子非常解恨。

但是法律的存在,他首先是用来保护人的,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而且,挨在洋人屁股上的板子,永远不可能比打在中国百姓屁股上的多。

周琅决定另立一套体系的目的,主要是为将来进行司法改革摸索经验。

周琅现在手里有一个很合适的人选,俄国法学家斯佩兰斯基,他终于自我流放了。

他跟沙皇达成了一切协议,沙皇答应保留他改革后的政府机构,可当中国軍队撤退后,沙皇接手了占领区之后,马上就翻脸了。不是他改革的不好,不是昏聩残暴。而是因为沙皇需要利用贵族地主来尽快恢复统治,这些斯佩兰斯基无法给沙皇,而那些贵族地主却可以。

于是斯佩兰斯基要么被沙皇流放,要么自己干脆自我流放。

周琅授命他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暂时负责审理洋人在中国国土上发生的纠纷,管理洋人和中国人之间的法律纠纷。

当然,这一套法律体系不是说建立就建立的,斯佩兰斯基需要收集大量的中国习惯法,用这些习惯法编制法典。

这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建起来的,所以暂时还需要沿用传统的《大清律例》,其中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要去掉,比如刑罚和刑讯逼供方法。

司法审理流程也需要改变,不能告状的人来了,跪在法官面前,法庭上应该人人平等。

跟斯佩兰斯基沟通之后,周琅觉得英国的审判流程就很好,也就是陪审团制度。

唯一的突破口是周琅发现中国官员不太乐意管洋人的事情。

这种现象周琅从历史书上都读到过,可一般理解为满清官员畏敌如虎,将其视作是封建统治者的色厉内荏,只敢对本国老百姓蛮横,对洋人奴颜婢膝,这种带着情绪的批判,显然有失公允。

到了这个时代,周琅也发现了这种情况,一开始他是不太理解的,如果说鴉片战争后的满清官员是畏洋如虎的话,那么乾隆时期的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官员们还是不太乐意跟洋人打交道。

后来周琅了解了,是嫌烦!

这主要是广州官员,因为早先是一口通商,只有广州的官员能接触到洋人。

夷人事多,这是广州地方官的普遍心态。

他们认为这是蛮夷不懂得容让,凡事都要争。

在西方人看来,这是权利意识强。可中国传统统治学讲究的是息讼,也就是不鼓励老百姓打官司,认为打官司是民风不好的体现,是大家不够和睦。所以那个地方的官司越多,则说明当地民风不好。

这种观念可不是一般懒惰官员的观念,而是文官中十分普遍的心态,明朝大圣人王阳明这种人都抱有这种观念。

有一个故事流传很广,王阳明在地方做官,他一个朋友要告别人,王守仁说:“你等数日直到心平气和时再来和我说。”过了几天那人又来了,说他已心平气和了。所以来告状,王阳明说:“你都心平气和了还来干什么”。

这个故事很能反应中国人的传统政治思想,那就是鼓励忍让、包容的社会风气,因为儒家强调的是仁爱这一套东西。

王阳明后来创制保甲性质的《十家牌法》中也明确规定,“十家之内有争讼等事,同甲即时劝解和解,劝解无效才许见官。”“心要平恕,毋得轻易忿争事要含忍,毋得辄兴词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