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那五个混子便被带进了包厢内。此时他们脸色依旧还是鼻青脸肿的。我淡淡的说道:“你们要跟我混?说说理由。”
那五个混子中的那个黄毛怪当时就站出来说道:“这位大哥。其实我们也是没地方去了。平时在这看场子,一个月也有一万多块钱够我们五个人勉强花了。可是现在我们连这点钱都没有。更没法活了。要是去城里的其他场子,我们也抢不过他们。所以我们想跟你混,而我能够感觉出你绝对是干大事的人。”
“郭凯,这几个就是地痞,没什么用。咱们留着还得供他们吃喝。不划算。”冷陌随即说道。
我没回答,而是对他们说道:“你们跟我混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日子可就不一定这么安稳了,未来说不准小命都可能丢掉,这点你们要想好。”
听我这么说一说,这五个人立即就没说话了,然后相互对视着,似乎在做着决定。
过了半分钟,那个黄毛怪就下定了决心,随即就说:“我们已经想好了。风险与机遇并存。既然跟着你们风险大,可同样利益也高。大哥你是干大事的人,以后跟着你们同样也更有发展。我们几个要是一直这么混下去,饭都不一定有吃。我们也不想在这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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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我也随即点了点头。现在我也是急缺人。虽然这些也就普通的混子。可是谁不也是从零开始的。只要他们肯改变,肯努力。加上现在他们年轻,绝对可以培养起来的。
“好,以后你们就跟着我。既然选择了跟着我,就做好吃苦的准备吧。我今天要求的第一点就是你们把头发给我整回原样。别一副杀马特的样子,也就吓唬普通老百姓,对于其他人根本没用。”我说道。
搞定之后,我也交代了一番。店铺的运作自然是由老余负责。至于场子问题,平时也不会有人捣乱,所以我就让王明轩和连宇凡在这呆着,顺便培养这五个人,至少监督他们每天锻炼。
搞定一切之后,我和冷陌还有林海辰以及影刀走出了劲舞酒吧。
路上,冷陌随即说道:“郭凯,今晚你是不是冲动了。首先这店铺咱们花钱买下,万一这老板不厚道,赚的钱私藏起来,我们也不知道。毕竟是他管理店铺。还有这新收的五人,总感觉就是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