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见她走路姿势不对,猜出她是骑马磨得,就劝她:不用天天过去,休息几天也无妨,何苦受这个罪。
丁小六不理会,依然如故,她这不是受罪,而是学东西,给自己增添保命手段。
腿上虽然疼,但是她心里乐意着呢。
记得刚穿过来那会,她这具身体还是小孩子,生得又瘦又小,偏偏还白净清秀,就有不少腌臜内侍暗地里打她主意。为了保护自己,她就天天往膳房跑,劈柴烧火,手心胳膊全是被火星子烫出的疤。
天天在厨房烧火,她虽然人小力气弱,但是心眼活,脑子聪慧,烧火也能烧出特色来。
不过短短几月,她就成为厨房大师傅的专用烧火内侍。她烧的火,火候掌握极妙,大师傅想要什么火候,她就能立马烧出什么火候。
再后来,她跟大师傅混熟,又巴结上大太监,贡献出几道菜,帮忙改善膳房锅灶,解决了出烟大,油烟呛人等问题,才算是在御膳房彻底站稳脚跟。
她丁小六能进入齐王府,并成为内侍副总管,是有运气的原因,但更多是靠她自己。
晌午,齐王在歇午觉,丁小六就跑到马场骑马。她现在骑马已经骑得很溜,但是玩花头还不行。她想趁此机会练练跨跃障碍,以及花样骑马。
——
陆婉晴也学了几日骑马,大哥陆澜在后山脚找了处平地,每日傍晚太阳下山后带她过来骑马。骑得是一匹温顺的小母马,大哥在前头牵着,她坐在马背上。
这样骑了几日,陆婉晴就不干了,靠,大腿磨得好疼。呜呜呜,她不要骑马了,哼,都怪李贞。这个坏人,若不是为了他,她怎么会去学骑马,遭这么多罪。
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看见,看看她有多可怜,然后心疼死他。
“大哥。”陆婉晴拿着鞭子一甩一甩,“为什么不去离宫的马场,非要跑这么远来后山?”
“哎呦我的小祖宗,马场那是你能去的吗?”陆澜无奈,“那里头可都是王孙公子。”
陆婉晴手指头卷着马鞭鞭梢,墨黑的眼珠子咕噜咕噜转:“晌午去不就行了,那会天热,想必没人出来跑马。”
陆澜一向纵着这个妹妹,闻言,迟疑片刻,想了想道:“应该是没人出来,可……”他看向陆婉晴,“你不怕晒吗?”
傍晚出来跑马,都要左三层右三层的捂脸蒙头,晌午出去,不得蒙着大被子啊。
见陆澜答应,陆婉晴喜不自禁,笑道:“这就不用哥担心了,我自有法子。”
戴个幕离不就行了,回来后再敷个面膜,好好养一养。她只是出去一次,又不是天天晌午出去。
第二天晌午,刚用完膳,陆婉晴就催着陆澜出门。
俩人牵着小马走到马场,还未靠近就被人拦住了。陆澜认出是齐王的侍卫,拉着陆婉晴往后缩,与她耳语。
不料,陆婉晴听说是齐王的侍卫后,不仅不退,反而眸光炯亮。她语调咄咄:“这马场人人皆可使用,齐王也未免太霸道了些,凭什么他来了,我们就要退。”
听见这话,陆澜险些晕死,连连对着护卫解释:“小妹年幼无状,还请大人不要见怪。”
那侍卫也没想到陆婉晴这般难缠,这几日他一直守在这,通常旁人只要看到他,认出是齐王侍卫,就识趣退下,不来打扰。
侍卫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胡搅蛮缠,他下意识敛了眉,正要寻借口撵人,身后就传来一阵哒哒马蹄。
马背上坐着一位身穿内侍服饰的少年,面容清秀,凤眼琼鼻,生得十分精致。
陆澜眼前一亮,心跳倏然加快,内心赞叹:好个标致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