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外那个方向,白色塔尖就像是一种信仰,矗立在黑暗中,它的外身是汉白玉加荧光成份制作而成的,即便在夜晚也能散发出一种莹润的光芒,如同一块硕大的夜明珠。可是,没有人能把它带走,因为它的周遭都是丧尸,或许几十,或许几万。
陆茗予昂着头一直注视着那个方向,目光呆滞,脑内疯狂地计划着如何接近云雾楼。
司徒珊败走里泊留下来大量的传感装置,如果纽瑞思人没有对明山进行清剿,那么留下来的传感装置,说不定真能联系上司徒珊!
“还在看云雾楼吗?你这么看还能看出一朵花来?”
陆茗予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楚歌笑着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大概已经习惯了楚歌出其不意地冒出来,陆茗予并没有说话。
楚歌:“你想要去那里?”
“去哪儿?”
“云雾楼?”
陆茗予没有回他,只是道:“那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地方很漂亮?”
楚歌回头看她,看到陆茗予在月光下同样莹润的小脸,看到她的眼睛仿佛都在发亮。十四岁的男孩儿个子已经拔尖儿,在他身边,陆茗予显得越发瘦小,更像个需要人保护的鹌鹑。
楚歌心头一动,俊俏阳光的脸庞上红了红,只看着她腼腆地低声:“漂、漂亮。”
陆茗予弯弯嘴角,心里则在腹诽:那是,我女主建造出来的云雾楼,谁敢说不好看,打得他妈都不认识!
结束理论课之后,就是长达数月的体能提升课程。
明山木材厂受雇于亚姆大人府上,自然要给亚姆大人提供利益,所以能够砍掉多少树木,又带回来多少木材,直接关系到这群孩子的工钱。
似乎一提到工钱,每个人都变得异常努力,连一向懒洋洋的奈哲尔都忍不住用功了起来。
一个月的长跑训练之后,每个人几乎累到脚都抬不起来,喊苦喊累的有之,怨声载道的有之,但是没有一个人敢退出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这种适合退出,就跟上了战场做逃兵没什么区别,而做逃兵是非常可耻的。
而陆茗予觉得,这是她自己选得路,就算是光着脚也要走下去。她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消息,使得她似乎充满了动力。
楚歌说,这个世界有一本通晓万物、遇见未来的书。这本书是被人在几千年前就湮灭的岭东古迹发现的,虽然书的封面已经看不清楚,但古文研究学院的人将其中的文字进行了翻译,发现了它的神奇之处,而这本书,就是“妄言之书”。
陆茗予曾经不止一次听到过它的名字,她的第六感告诉她,冥冥之中这个本书跟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有着某种联系。至于那是什么,她现在还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造孽啊,女主缺心眼啊,一不小心偷了楚小帅哥的心!
陆茗予:谁叫我?那啥,我确实缺钱来着!(微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