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其实是想拒绝的。
他的那班朋友们早在几天前就约好了,今日要带上美酒佳人,一起去郊外踏青,这将是他们在今年春天最盛大的一次集会。可是程一心里记挂着毓秀阁的事,因此和友人们告了假,说是晚些再去。就算现在马上往那边赶,也已经有些迟了,倘若再与李浣一起吃饭,一定是赶不上的。他这一次失了约,下次再与他的那班好友在一起出来,只怕要被罚酒奚落了。
可是他看着李浣的笑容,竟鬼使神差地说了好。
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和李浣坐在附近的酒楼里了。
失败,彻头彻尾的失败。
程一痛恨自己这种毫无自制力的行为。但此时此刻,他直直地坐在她对面,只希望这顿饭吃得越慢越好。
店小二满脸堆笑地过来,问二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她用探寻的眼光看他,他摇了摇头,只说自己对这边不熟,让她看着点。李浣熟络地报出一连串菜名,打发走了小二,微笑着看他。她的笑容里充满慈爱,好像看着的是自己的弟弟。
他欣赏着她的微笑,心里想,都过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认知让他稍稍松了一口气,却感觉到口中难以言喻的苦涩。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起,程一就喜欢李浣了。那时候程一刚满十四岁,还在读书。当时陈炯接手毓秀阁还不到两年,对于生意上的事情才刚刚摸着门道,那时候陈炯打算等程一年纪再长两岁,就让他到毓秀阁帮忙,也算是给他提供了个营生。
程一心里原本也做着这样的计划,按说他头脑聪明,考科举做官本应是他最合适的出路,不过他却不大喜欢读书,倒是对做生意有兴趣。因此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常常愿意到毓秀阁走一走,帮忙做些杂事,也要看一看学一学书坊的运作方式。
程一常常想,倘若他没遇见过李浣,他的人生也许就这么决定下来了。
程一就是在毓秀阁遇见的李浣。
那天陈炯不在,刘伯家里有事,也告假回了老家。毓秀阁里除了几个干活的伙计,只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
陈炯走时,早嘱咐过他,倘若有人来找,就说主事的人都不在,叫来人留下姓名便好,说话要客气些,不要得罪了主顾。这差使固然重要,在程一看来,却着实有些无聊。
他随便从刚印好的书里随手拿出来一本翻看,那是本很有意思的小说,主角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女,在狐仙的帮助下,她不仅成为了丞相的养女,还在女科之中考出了头名。
在主角为男性的小说里,常有类似的剧情,不过这本书里把主角换成了女人,情节就更显得有趣。程一在陈家被管教得很严,很少有机会看时下流行的小说,此时正看得入迷,忽然听见面前响起女子的声音:
“我来取印好的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