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继续向北走,目的地是渝城。
天旱的厉害,太阳比往年都要烈上几分,人走在泥地里,如同炙烤在铁板上。壮丁们又饥又渴,哪里耐得住高温,很快就晕倒几个,大军赶路在即,自然不会舍大取小,这些人直接被丢弃了。
李姝习惯了混凝土时代的高温,对此还能接受,唯一难适应的却是长途跋涉。饶她再能吃苦,一天走三十多里,还是有些受不住,两天下来,脚底板都要磨穿了,一路走一路疼,到了最后,双脚几乎没了知觉。
“还能撑住吗?”
正是午休时候,祝衡领了窝头回来,在李姝身边坐下,一瞥眼就看到她晾在枯草底下的脚,上面血迹斑斑、脚背肿的老高。
他把窝头递出去,说道:“午后还是我背着吧,再流血下去,这双脚迟早要废。”
七八十里的路,除了最开始身子虚弱的时候靠着他走了会儿,其余时候,都是她自己一声不吭走下来的。
不过也才十四岁,这份懂事着实让人心疼。
李姝摇摇头。
从醒来到现在,上头只给壮丁们发过一次水,祝衡纵然身子壮,这样下去也吃不消,她怎么好再给他添负担。
“没事儿,今儿个已经好很多了,等结痂长了茧子,就不怕磨脚了。”
说完笑了笑,就接过那俩窝头,大口大口开始啃。
祝衡看了她一眼,也不再劝,只摸摸她的头,随即放空双眼皱眉看向空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又是干啃窝头!大热的天,我看到不了渝城,这两万多壮丁迟早都渴死在路上。”
两人默默吃着,就看到季大叔远远走来,嘴里不住抱怨。
不远处还有巡逻兵在走动,李姝忙说道:“叔,你可得小点儿声。”
“迟早都是死!”
季大叔梗着脖子说了句,到底还是拉低了声音,苦着脸在旁边坐下。
李姝扑哧一声笑了,这位季大叔原是个饭馆儿老板,长着两撇八字胡,虽然有些市侩,秉性倒是不错,如今他们三个老乡已然成了个小帮伙。
祝衡方才一直沉默,到了此时才开口:“叔,要是不行,咱们就逃吧!”
“吓!说啥胡话。”
季大叔手里的窝头差点吓掉了,左右看了看,才低声说:“大白天的发癔症!走?往哪走?这么多的人看着,不要命啦!”
祝衡抿抿嘴,说道:“今天晕倒拉下去的壮丁有不少,我看咱们……”
“还是年轻啊!”
没等他说完,季大叔就摇摇头,贴着他坐过来,低声咬耳朵:“你真当那些丘八是好货!我听说那些壮丁被拉下去的时候,身上都得挨上几刀,等确定没气儿了,这才放过……军营里有你这样想头的人有不少,可你看看有一个敢动的没?还是老老实实在这军里呆着吧,至少还有吃有喝,指不定哪天就能逃出去了,不像在外面,东奔西跑,到头来还是个死……”
见祝衡僵着脸不动,显然没听进去,季大叔有些着急,扯扯李姝的袖子,说道:“大侄子,快劝劝你哥哥,这个想法危险的很哪!那钢刀扎下去,哪还能有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