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衡端着半碗水,小心浸湿帕子的一角,一点点蘸在李姝儿干裂的唇皮上,见她昏迷中嘴唇却使劲抿了抿、狠狠地吸住帕子,心里舒了口气。
总算有了反应。
不像这半日在板车上,跟个豆芽儿似的奄奄一息,若非还有一丝活气儿,便是他再怎么求饶,那军爷也早该将她拖了下去。
祝衡旁边蹲着个中年汉子,姓季,勉强算得上是同乡,一个县的。他手里握着个窝头、干干嚼着,眼睛却一眨不眨瞪着祝衡手里那半碗水,咽了口唾沫,越发觉得嗓子干渴。
“这是你弟弟?”
过了会儿,季大叔才塞完窝头,瞧见祝衡动作依旧,忍不住问一句。
祝衡一愣神,看了眼躺在树根上的李姝儿,那脸上特意抹了灰,好歹盖住了下头的白皮子。
他点点头,道:“是。”
想了想又添一句,“表的。”
季大叔有些诧异,啧啧两声,说道:“既是表的,又这副半死不活地模样,还管他作甚!这水多金贵,何必留给他浪费!”
说完他拍拍腿,一屁股坐在地上,望一眼光秃秃的树林,干瘪的脸上颓气更重。
贼老天!丝毫不给人留活路!
半年滴雨未下,河湖早干了,地上也是一道道裂痕,要寻点儿能入口的水,比淘金还难。
人没了粮食,勉强可以撑上十天半个月,可若没了水,能存活三天便已是奇迹。
因此河中府这一旱,饿殍遍野,人口十去其七,再加上兵祸横行,老百姓们实在过不下去,只能长途跋涉往北地赶,希望能找点儿活路。
季大叔跟祝衡一样,也是逃荒出来的。
这一路难民成群,他什么样人没遇到过,便是亲父母,也多有易子而食的,更甚者,为了碗水便能卖儿卖女。何况躺着的这小子从被抓后就一直昏迷着,眼看醒不过来。因此祝衡这行为简直败家,若是平日里,还可称上一句仗义,现在看却有些傻了。
祝衡低头看看碗里剩下的半口水,干咽了口唾沫,没说话。
这水是他拿两块银子,另加上保命用的柴刀,好说歹说才从军爷那里讨来的。
水比银贵,若放在往常的桃花村,是想也不敢想的。
桃花村是他的家乡,处在青山镇的一个山坳里,离这里几十里远,村民们靠山吃山,勉强够得上温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