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透拿着丝巾,丢下一句,“别以为你为我捡一次丝巾,我就会对你改观。”
“不必。”很简单的两个字。
立交桥下车水马龙,即使这个女人不是自杀,如果不小心掉下去也必死无疑,这跟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林立宵的眼神闪了闪,唯今之计……“我送你回去吧?”
沈透将丝巾系到脖子上,这次系得比较紧。
“不用,我自己认识路。”
林立宵没理睬她的拒绝,可说出的话有点刻薄。
他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怎么知道等我走了之后,你会不会做危害自己的事?到时最后一个跟你接触的人就是我,我可不想去警察局录口供。”
“嘶,你这人还真是……”
沈透想,这男人太欠奏了,她还真没法跟他好好相处,但愿过了今夜别让她再遇见。
一连几周,沈透都没有外出找工作。
不工作的日子,她觉得简直舒心死了。
早晨不用早起去挤公交车,晚上不用加班到深夜。
有时间还可以跑跑步,健健身,做做美容,逛逛街。
生活真是美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偶尔会想起丁文昊那个渣男,但那也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她必须要让这个人在心里烟消云散。
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过去只能是过去,将来才更重要。
在她舒舒心心过日子的时候,有天,她接到了凌晓雾的电话。
凌晓雾说有急事找她商量,叫她立刻赶往金山路。
沈透以为有什么大事发生,自然不敢怠慢。
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就赶往凌晓雾指定的地点。
到了金山路,凌晓雾已经等在那了。
“你这么急,找我干吗?”
金山路,沈透算熟悉的,因为这里有一家人才交流中心。
那会儿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时候,她并是这里的常客。
“你不会带我来找工作吧?”沈透指了指不远处人才交流中心的大门问。
“跟我来。”凌晓雾拉着沈透进了其中一家门面店。
门面店有五十来平方米,里面有四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四台电脑,电脑旁边摆放着两台打印机,一台彩色,一台黑白。
除了这些,还有两个书柜、一张沙发、七把椅子,外加一台大型的四合一体打印机。
凌晓雾环顾四周边说:“这里原本是家打字店,生意还可以。最近店主结婚了,老公在外地,为了呆在老公身边,她打算把这家店给盘了。我想着这事不错,要不干脆咱俩给盘下,一起干呗。”
“啊?!”沈透惊道:“你不呆‘远大’了吗?”
“不干了。麻蛋,丁文昊那二货尽给我小鞋穿,那意思不就是逼着我走嘛。”
“太坏了吧?”沈透没想到丁文昊会坏到这种程度,真是瞎了眼,以前怎么就没看清楚他的为人。
“我想他可能怕我把你们俩的事给说出去吧。可是他不想要清白,你还要啊,我能干那样的事吗?”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呗。”
“算了算了,不提他了,一提就倒胃口。”凌晓雾挽住沈透的胳膊,“还是想想咱俩以后的事吧。以后呢咱俩就一起干,我相信咱俩一定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