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这名小兵家中颇有权势,官员碍于此,方放过了这名兵士?”
“非也,这名兵士莫非是身患重疾,杀与不杀,也不差什么了。”
“吾还是认为,此兵士定是家中权势滔天,才免除责罚。”
“正理啊。”
无论在哪个国家,临阵脱逃者,下场定然是死刑。如果有了意外,定然是这名兵士的家族能够让他免除责罚。
从秦国商鞅变法开始,爵位跟权势都是可以用来抵消刑罚的,这点自古有之,算不上什么新奇事。在座的从平民到士族,再到官员,对于这种事情,都是司空见惯了的。
但是在场的,有一个既不是平民,又不是士族,也不是官员的人,对此决计不能接受,只见刘彻脸色铁青,“临阵脱逃,凌迟之刑也不为过,竟然被无罪释放。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苏碧曦捏了捏他的手,低低嗯了一声。
汉朝初期延续了春秋战国开放的习气,女子公然上街游玩,开店从商,跟夫婿出门举止亲昵一些,都是稀松平常之事。
苏碧曦跟刘彻牵着手,形态亲密,一看便是有情之人,旁人也并不会多加置喙。
而刘彻之所以这么生气,苏碧曦非常明白,理由也十分简单。
临阵脱逃之士兵,有一就会有二,有二就会有十,就会有成千上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