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会儿,锅里的饭熟了。
卫三睁开眼,心里已经有了一些成算。
他打起精神,熄了灶间的火,将锅里熟透的糟糠饭盛进几个大碗里,加上一碟子杂野菜,提着竹篮准备去送饭。
大家为了抢时间,农忙时都是不回家吃午饭的,因为太耽误时间,而是派一个人回来做饭,做好了带去田间吃,这样可以节约出路上来回的时间。
“大妞,二妞,你们赶紧吃饭,三哥给你们盛好了饭,就在灶房。我现在去送饭。”
在院子里跳方块的两个小姑娘听见声音,迫不及待地进了灶房。早上吃的那点东西,现在早已经消化了,她们也不说要端去堂屋,拿起筷子就往嘴里扒饭。
“哥,好吃!”二妞嘴里含着饭,惊喜地夸奖。
这饭吃起来下面焦香,上面软烂,哪怕是有糟糠这东西在,也没有损了它一丝味道。
卫三闻言先是有些得意,后来想到了什么,又有些无奈。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以前勉强也算是个厨艺高手,自学了好些大菜,还会做蛋糕和甜点,但是到了这个时代,以卫家现在的经济情况,他压根发挥不出来厨艺,也只能借着控制火候的一些小技巧,做到现在这个样子了。
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好得意的!
也罢,以后慢慢来吧!他拎着篮子准备出门。
“三哥,你快点回来,免得饭菜冷了。”大妞一时拉不下脸,别扭地背过身子,小声叮嘱。
卫三一愣,停住脚步摸了摸她的头,笑道:“知道了。”
一旁的二妞咬了咬唇,也想要他拍拍自己的头,却因为迟疑而错过了时机,只能看着卫三的身影消失。
她气急:“大姐,你不是说你不喜欢三哥吗?”
大妞有些心虚气短:“我现在喜欢了不行吗?”
不行!!!
二妞咬着唇,哼哼唧唧像只小猪一样,气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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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柳树村村外阡陌纵横,流水潺潺,田园景色十分美丽,令人流连忘返。
卫三出了村子,依着以往的记忆,大步向着自家田地的方向而去。
他心里有事,所以完全顾不上欣赏美景,步伐匆匆向前,但是在跨过一块田埂时,他却忽然停住了脚步。
这些水田里的的黑点,是什么?
卫三眉头一挑,忍不住蹲下凑近细看,顿时眼睛一亮。
“这些都是好东西啊!”
他惊喜又意外,因为在水田里,那无数的黑点竟然全都是田螺。
他还记得小的时候,自己住在郊区那一片,附近的农田里也是密密麻麻的田螺,一脚下去最少可以踩到三个。这东西以水稻幼苗为食,在那个年代算是害虫,繁殖速度很快,偏偏那时候大家都不爱吃这东西,结果就越发泛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