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的兵器是一把十分锋利的小刀,当初我差点被你割了喉……应该还能当飞刀的使吧?”
“你说呢?”说话间,也不见不留行客如何作势,张佑便见寒光一闪,顺势望去,那把薄如蝉翼,如同手术刀般的小刀已经深深的插在了身后的三米多远的门框上。看守不留行客的人都撤掉了,武器什么的自然也全都还了给他。
好快的速度,张佑暗暗咋舌,摇头道:“可惜了,可惜你姓徐,要是姓李就好了。”
“为什么?”不留行客语气有些愠怒。
张佑却不为所动,慢吞吞的说道:“因为相传武林当中有一位姓李的超级高手,使得一手飞刀,人送绰号,‘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从来没有一个人见过他的飞刀,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不留行客被张佑忽悠住了,皱眉道:“他叫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此人姓李名寻欢,不光武功高强,文采也很出众,曾经考取过探花,所以,人们又称他为李探花。他是前朝的人物,你没有听说过也情有可原。”
张佑说的有鼻子有眼,不留行客还真相信了,面露神往之色:“如此绝顶高手却无缘一见,真是可惜了。”
“见是见不到了,不过你可以多练练嘛,万一日后也混出个‘老徐飞刀’的名头呢!”
不留行客还真被打动了,点点头:“暗器本为正道人士不耻,其实武器本无善恶之分,关键还是用它的人吧。做杀手的可不讲究这些,怎么能迅速而又安全的把人杀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过能把飞刀练到如此出神入化的程度却也不简单,你说的这位李前辈果真了得,既然已有珠玉在前,我倒还真要好好练上它一练。”
该不会真弄出个老徐飞刀吧?张佑暗笑,又想古龙大侠笔下的李寻欢也是个极有性格的痴情人,故事缠绵悱恻引人动容,抽空倒是不妨讲给若瑄她们听,若是有人感兴趣的话,正好写出来拿到《明报》上发表。
想到明报,他突然想起好久没有去格物所看看了,站起身对不留行客道:“光在家里闷着对身体不好,走,跟我去格物所转转,你不是一直对当初老子轰你那一枪耿耿于怀么?正好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神枪手!”
听他这么一说,不留行客顿时来了兴趣,报纸一丢,顺势拿起旁边的黑色纱巾蒙住了脸:“你不说老子都快忘了,走走走,老子早就对你的格物所感兴趣了,尤其是那个火器司,烧火棍都嫌沉的玩意儿居然被捣腾的如此厉害,都是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