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节课是英语课,岑让走上讲台,邬兆棋抬眼看过去,好巧不巧的,两人视线对视上。岑让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秒,然后说“同学们好”,就开始正式上课。
岑让翻着教案,这个班的英语底子普遍差,拔尖的学生是极少数,因而上课的进度在一开始不能拉得太快。他翻开书,想了想,又合上。
“大家先关上课本,正式上课前,我们来听一首英文歌怎么样?”
一听说不是上课而是听歌,个个都来了精神。
因为没有提前做准备,所以播放工具只有手机,他把音量开到最大,选了一首歌点播放,然后转身在黑板上开始写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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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写的很快,这首歌似乎已经记在他脑子里。即便如此,他的字迹并不潦草,甚至很工整,很好看,在最后一排的邬兆棋撑着下巴盯着他的烟灰色衬衣的背影。
他还是那么喜欢英文歌。
以前听他说起过,他小时候英语很渣,别的小孩都是从小学开始学英语,他直到初二才正儿八经地学,而且是因为一首英文歌。他觉得歌很好听,不仅想明白歌词,也想学会唱,也就是这样,他对英语的兴趣就轻易地给培养起来了,高中时英语成绩一直拔尖,高考分数接近满分,之后顺利地进入了首都的重点大学。
歌播了两遍,他的歌词也写完了,转过身,问:“好听吗?”
事实上,只要不是太难听的歌,在枯燥的课堂上播都会很好听,而且《sleepyhead》有一段时间在网易上非常火,在youtobe上的点击量也居高不下,学生不会不买他的账。
随后岑让就着这首歌就开讲了。一首歌讲一个故事,比学习课文要有趣的多,学生积极地问问题,主动去翻译歌词,里面有不认识的单词,很多人都兴冲冲地跑去翻字典查词意。
岑让他很适合当老师,虽然生性腼腆,但他有很多种方式来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不同的方式去和不同的学生交流。
这首歌算是课堂的一个前菜,讲完之后就要继续书本上的课程。几年过去了,岑让的嗓音有了一些变化,褪去少年人嗓音中免不了的稚嫩,他现在在课堂上讲话的声音相比从前越发的清冽,而且不失当初那种干净的气质。
许然说,一般情况下,声音好听的男人,长得不会有多好看。但她们班的女生真幸运,有岑让来带她们的英语,不管是颜控还是声控,统统满足,没准班级英语成绩会大幅度提高。
也对,他那样的人走哪里都会吸引异性的目光,哪是她能够得着抓的住的?一通胡思乱想,课堂上她走神的厉害,两节课过的飞快,而她完全不记得这节课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