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捷报频传

合约的主要内容也很简单。

第一项内容就是驻军。朝鲜半岛上由江家军派出军队驻扎进行保护,由三国按照国力,总共每年向江家军提供五百万两银子的军费和一百万单的粮草,并且负担驻军的其他开支。

作为回报,如果有外敌入侵朝鲜半岛,江家军有义务保护三国的安全。

在非战争时期,驻军的一切行动都由江家军自行决定,朝鲜三国没有任何权利干涉。如果江家军士兵触犯朝鲜三国法律,当地官府无权处理,需交由江家军自行处置。

第二项主要内容就是开放各个通商口岸,从辽东去往朝鲜各国经商的商人商队要受到朝鲜各国当地官府的保护,并且商税征收不得超过一成的比例。如果这些商人触犯当地律法,也不得由朝鲜当地官府处置,而是要由驻军成立临时法庭审判并且进行处置。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大前提就是这些商人都必须持有辽东市舶司开具的经商证明才可以享有以上待遇。

第三项内容就是驻军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有优先收购朝鲜三国各种物资的权利,当地官府不得干涉。

这些条款都是狄青提出来的,狄青很了解江川重视商人的想法,所以在合约之中第二条就提出了开放通商口岸的事情。

至于第三项那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先写在条约上再说。

为了以后方便添加补充条款,后面还加了一条“若有未尽事宜,由江家军提出之后再协同三国商定之后补充。”

这份条约如果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一份标准的不平等条约,那是要引起国民百姓愤怒的。

可是对于经历过满清野蛮压榨和蹂躏的朝鲜三国来说却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之前看到野蛮无敌的满清八旗被江家军摧枯拉朽一般的击溃,朝鲜三国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才知道世上没有最强,只有更强。